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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新兴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结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09:57 来源:新兴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字号:

  2020年10月,县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县政府《关于新兴县2019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并提出了具体审议意见。县政府高度重视,组织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审议意见,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截至2021年9月的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突出和主要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县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有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有关单位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审计发现问题高度重视,积极、及时开展整改工作。县审计局组织开展对被审计单位实施整改的情况全过程跟踪检查。据初步整改情况统计,截至2021年9月,未及时上缴的非税收入187.26万元已上缴财政,促进专项资金拨付使用741.74万元,追回不合规津补贴133.19万元,调整增加固定资产账面价值58.45万元,促进13个项目提高预算执行率(共支出6925.79万元)。

  (一)县级财政管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向县人大报送的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中的基本支出(按经济性质分类)未按规定编列到款级科目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已在2020年预算中,参照市财政局的格式编列到支出经济分类细化到款。

  (2)对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中的“彩票公益金安排支出”430万元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部门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承诺将进一步改进预算编制,切实把预算细化到具体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提高预算的约束性和可操作性。

  (3)对未将预算安排的财政资金纳入项目库管理的整改情况:2020年已设立项目库,把除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外的支出均纳入项目库管理。

  2.对未按规定在预算中安排有关法定资金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承诺将按有关规定,统筹安排资金。

  3.对批复预算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局承诺将按照有关规定,做好社保基金预算批复工作,及时将经县人大批准后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批复县社保局。

  4.资金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县财政有2个单位的2笔借款801.19万元未能及时清理回收的整改情况:2020年2月23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核销借款314.65001万元,并于2020年3月25日办理了借款核销手续;2020年4月15日,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核销借款486.540973万元,并于2020年4月30日办理了借款核销手续。

  (2)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年终结余729.44万元,超过当年筹集基金总额15%的控制比例的整改情况:截至2020年3月底,2019年底城乡医疗救助结存资金729.44万元已全部支付完毕。

  (3)对将不属于非税收入的定向捐赠资金236.08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整改情况:县财政已及时通知各镇,明确定向捐赠收入不再上缴县财政。同时,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纳入财政专户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除核算待缴库非税收入和比照非税收入收缴的教育收费以外,不得核算其他类型资金的规定,并及时清理在财政专户核算的其他类型资金。

  5.未按规定时限划拨专项资金的整改情况

  (1)对省教育现代化资金未按规定在一年内完成支付,未支付资金882.69万元的整改情况:县财政根据省下达时间,已将资金及时分别在2018年6月29日、2018年7月6日、2018年8月23日下达到教育局,截至2021年8月底已支付613.86万元。下一步,县财政将加强与项目单位沟通,督促项目单位尽快形成支出,提高资金使用率。

  (2)对省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1754.14万元未在资金下达3个月内发放到位的整改情况:资金管理单位承诺将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密切与相关部门沟通,按有关规定发放补贴。

  (3)对未在收到省下达资金的30日内将2019年生态公益林效益补偿资金(第二批)184.85万元分解下达到本级有关部门的整改情况:资金管理单位承诺将加强资金管理,及时将专项资金下达到业务主管部门。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的整改情况

  1.预算项目编制、执行不规范不严格的整改情况

  (1)对有1个单位的2个预算项目在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资金均尚未用完的情况下,在2019年还继续分别安排100万元和170万元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承诺,今后在项目资金分配和审批时,加强审核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避免因无法实施项目造成资金闲置,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对有8个单位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3%(13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涉及金额11519.96万元的整改情况:5个责任单位的8个项目预算支出执行率已达98%以上,共支出6211.29万元;剩余的5个项目正在加快项目进度、加紧资金支出,目前已支出714.5万元。

  2.项目资金使用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有1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1.38万元用于购买小汽车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已按原渠道归还挪用的专项资金11.38万元。

  (2)对有3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121.75万元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已追回不合规津补贴共121.34万元,剩余0.41万元为日散工人领取(现已故)。

  (3)对有2个单位津补贴发放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253.83万元的整改情况:1个责任单位追回了超范围发放的高温津贴11.9万元,并对此类问题进行了清理,重新修订了工作人员岗位设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管理实施意见;1个责任单位承诺将严格落实《关于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规范津贴补贴有关规定的通知》(新纪发电〔2011〕2号,规范津贴补贴发放管理。

  (4)对有3个单位58.45万元支出依据不够充足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承诺,将规范费用支出管理,完善支出手续。

  (5)对有3个单位项目结余资金213.34万元和1个单位资金指标结余209.64万元未及时清理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的结余资金已由县财政收回统筹使用。

  3.一般性支出控制不严、管理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有14个单位公务接待支出35.91万元无公函或邀请函、未按规定附接待清单的整改情况:14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管理。

  (2)对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在“接待费”科目核算公务接待费9.71万元的整改情况:1个责任单位在审计期间已完成整改;1个单位已冲账更正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1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按规定规范公务接待费支出核算,如实反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对有1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接待费3.62万元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承诺,今后严格执行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安排支出的规定。

  (4)对有8个单位的会议费支出30.27万元未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议计划的整改情况:8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按规定编制年度会议计划。

  4.公务用车管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

  (1)对有9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5.20万元的整改情况:9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有效控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开支,严格执行无预算或超预算不安排支出的规定。

  (2)对有29个单位公务用车信息登记要素不齐全的整改情况:29个责任单位已按规定规范、完善公务用车信息登记。

  (3)对有3个单位9辆公务用车未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已按规定执行“一车一卡”制,按照车牌号码对卡加油。

  5.资产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有1个单位一幢面积为910.56平方米的办公楼闲置,未充分发挥国有资产效益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已按相关规定用作船岗报刊发行站,下一阶段计划用作“扶残助残”服务点。

  (2)对有3个单位未按合同约定收取租金5.52万元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已按规定收回同约定收取租金共5.52万元。

  (3)对有4个单位超范围和限额使用现金87.95万元的整改情况:4个责任单位承诺,将严格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规范现金使用。

  6.政府采购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1)对21个单位未按规定时限管理政府采购合同的整改情况:21个责任单位承诺,将规范政府采购管理,按规定及时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采购合同。

  (2)对有14个单位采购通用类品目217.81万元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的整改情况:14个责任单位承诺,今后严格规范政府采购管理,对符合政府采购的事项,按要求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7.非税收入管理不够规范的整改情况

  (2)对有3个单位收取的非税收入187.2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整改情况:3个责任单位已按规定上缴了收取的非税收入共187.26万元。

  (2)对有2个单位票据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56.67万元的整改情况:1个责任单位承诺,将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政策和票据使用规范,使用合法票据进行收费;1个责任单位承诺,将加强对财政票据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的整改情况

  1.对有1家医疗机构新增逾期欠款322.68万元和采购医用耗材20.44万元未按规定通过省交易平台备案采购的整改情况:该单位清偿2019年7月前拖欠账款总计322.68万元;建立了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定期进行往来账款的账龄分析、跟踪核对,严格遵守采购制度,确保每一个流程环节合法、合理、合规。

  2.对职业技能补贴仅2人领取共计0.28万元,资金使用效率较低的整改情况:该单位制定了措施积极提高两项资金效能,一是动员符合的申领条件的人员申领技能提升补贴;二是加大技能提升补贴优惠政策宣传力度;三是加强实施失业受影响职工培训补贴,所需资金优先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

  3.对7个就业补贴项目未能及时开展,资金使用率为0的整改情况: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补贴、应届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培训补贴等7个补贴项目已完成整改。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政府投资审计的整改情况

  1.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到位的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责任单位组织各镇对辖区内的垃圾收集点进行了摸查,对清运公司发出了整改通知书,并于2020年7月22日组织各镇进行了回头看。

  (2)对监督不到位、考核机制不完善、惩罚措施不科学不合理的整改情况:责任单位于2020年8月落实了镇村两级农村生活垃圾专职督查员,同时组织召开了业务培训会,明确各项考核标准和操作流程,落实监督管理常态化。县住建局将严格根据《新兴县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长效机制实施方案》(新府办〔2014〕56号)的规定,对在农村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中措施不力、进展缓慢、效果不明显等,落实好相关惩罚措施。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审计的整改情况

  (1)关于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①责任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推进工作。②严格按照《关于加强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工作的通知》(粤民规字〔2018〕4号)文件规定,在新申请特困人员时落实好公示工作,接受社会监督。

  (2)关于基础薄弱的问题:①根据县特困供养人员护理公司实施方案,全县在册的特困人员已全部签订照料护理协议,落实了相关服务;新建的区域性敬老院也拟计划在2021年9月试运行,引进专业的护理公司进行管理服务,提升照料服务质量。②已在新城镇敬老院试行公办民营模式,引进了专业的机构进行管理服务,已取得良好成效,现逐步推广到全县的敬老院。③2020年组织了全县敬老院工作人员和社工收看了省民政厅举办的线上护理业务培训;同时,县也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举办了线下的护理业务培训。

  3.“两师”生活困难补助审计的整改情况

  “两师”生活困难补助政策落实不到位的整改情况:相关职能部门制定了新兴县“两师”生活困难补助发放办法,并于2020年10月27日印发。

  4.政府投资项目审计的整改情况

  (1)对有2个项目存在或违规先施工后立项设计或未办理相关规划许可证问题的整改情况:1 个责任单位承诺,将适时组织相关人员持续学习《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提高相关人员业务水平,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确保工程建设质量。1 个责任单位承诺,将加强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

  (2)对有1个项目超标准预留质保金、未按合同约定时限返还质保金以及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整改情况:①责任单位承诺,在今后的工程建设中,将严格按照《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确保施工合同补充协议规范合法。②责任单位已及时通知施工单位返还质量保证金,因施工单位资料缺失,经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施工单位放弃该质保金(已于2021年7月8日作出放弃承诺)。③责任单位已将有关经济事项补记入账,并承诺加强对财务人员进行培训,加深有关人员的思想认识,确保规章制度牢记于心。

  二、未完成整改问题的原因及下一步推进整改的措施

  从审计整改情况来看,县各部门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十分重视,积极采取措施予以整改,效果明显,但仍有项目预算支出完成率低、未按规定发放专项资金等部分问题未完成整改,主要原因:一是部分问题涉及的项目因实施方案审批迟或未审定印发实施,前期工作准备不充分、实施不流畅,资金安排不畅顺等情况影响预算支出执行率;二是个别问题客观情况较复杂,整改难度较大,需要持续统筹推进整改。下一步要落实的措施有:

  (一)压实整改责任,加强协调和领导。被审计单位承担审计整改的主体责任,负责全面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主要负责人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审计查出的问题、落实审计提出的意见建议纳入领导班子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目标要求,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分解、明确并压实主管领导、岗位个人的具体责任,做到所有问题不落不漏,所有责任有主体可追。

  (二)细化方案措施、分类推进整改实施。研究制订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审计整改方案,按照分类实施的原则,细化整改措施。建立整改台账和整改销号制度,将所有需要整改的问题事项统一归集管理,排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实行对账销号,保证审计整改完成时限和整改质量。对直接就可整改到位的问题要不拖不等;对需要一个过程才能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倒排时间,组织展开分段整改;对因体制制度原因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紧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整改。

  (三)建立健全部门联动工作机制,强化责任追究,合力提升整改效果。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巡视巡察、党政督查以及其他有关主管单位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充分发挥联动效应。要把审计结果及其整改情况作为相关部门、单位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并作为考核、任免、奖惩被审计领导干部的重要参考。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结果和及整改情况,要纳入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作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以及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的重要内容。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加大人大监督审计整改落实和追责力度,使人大监督与审计监督紧密对接,合力推进审计整改。

  (四)建立健全审计整改检查跟踪机制,加大审计及整改结果公开力度,促进整改落实。审计机关要建立健全整改检查跟踪机制。除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定期、不定期后续跟进检查外,要将上一次审计整改执行情况,作为每次审计的一项必不可少的重要内容;对突出问题屡查屡犯、屡禁不止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对经督促仍未解决的重大问题,实施重点监督,反复审、持续审。同时,要稳步推进审计结果公告制度,通过依法依规地向社会公开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结果,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促进审计整改落实到位。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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