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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新兴县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19 09:45 来源:新兴县审计局 浏览次数:-字号:

——2021年11月9日在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

第一次会议上

新兴县审计局局长  陈冠鸿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县人民政府委托,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县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贯彻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的总定位总目标,认真落实上级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工作要求,以及县十六届人大第七次会议有关决议,全面履行审计职责,依法审计了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各级各部门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全力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疫情防控取得了重大战略成果,始终保持疫情“零发”的金字招牌,全县经济平稳运行,社会安定和谐。2020年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良好,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探索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加强财政管理全力挖潜增收克服新冠疫情和减税降费影响,较好完成年度预算。面对新冠疫情、经济下行以及减税降费等因素叠加带来的影响,县财政采取强化财政管理,全力挖掘增收潜力等有效措施推动财政收入实现增收,四本预算均完成年度收支预算,其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185168万元,同比增长0.32%。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严控一般性支出,确保我县各项事业统筹协调发展。2020年县财政严格贯彻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一般性支出同比压减28.65%,有效舒缓财政支出压力。同时,盘活预算单位存量资金34827.47万元,有效保障我县各项事业全面协调统筹发展。

  ——积极推进减税降费,做好疫情防控保障和“六稳”“六保”工作,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疫情防控期间共减免社保费9303.14万元,惠及企业和个人5030户;上级直达资金37032.95万元全部直达个人或企业,真正做到了惠民利民,“六稳”“六保”得到有效落实。

  ——审计查出问题基本完成整改,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统计,截至2021年6月底,对2019年度审计查出的223条问题,已整改到位212条,整改金额10075.69万元,整改完成率95.07%。审计的建设性作用得到积极发挥。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对2020年度县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决算草案编制以及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一)县财政管理及决算草案审计情况

  我县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49666万元、总支出54831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194176万元、总支出19416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1020万元、总支出10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41854万元、总支出44307万元。审计结果表明,县财政局及有关单位全力落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要求,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预算调整不够规范。一是政府性基金预算200.28万元未按规定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具体部门;二是未按规定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及预算调整方案报有关单位审核;三是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审批的预算调整方案中,部分调整项目的增减变化未完全按规定说明调整理由。

  2.财政管理不够规范。一是未按规定对省提前下达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补助资金215.90万元进行信息公开;二是部分资金未严格执行财政直接支付,如未将禁食陆生野生动物项目补偿款888.63万元直接划拨到养殖场(户)账户;三是将未按规定申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资金1794.55万元编列预算、将未纳入财政项目库的项目安排预算资金1866.55万元;四是未将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2800万元和生猪调出奖励资金522万元按规定时限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分解到有关部门。

  3.部分预算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有9个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预算项目均未在本预算年度完成建设。

  4.依法行政意识和制度建设有待加强。一是个别已失效文件仍然执行;二是对预算资金绩效目标,同一时期印发的不同文件互不统一。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情况

  组织对我县69个一级部门预算单位2020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预算单位能积极推进预算管理有关工作,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部门预算管理工作有待加强。一是部分预算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有7个单位的10个项目年度预算执行率低于50%,未执行金额4963.77万元,其中有7个项目预算执行率为0,未执行金额4570.54万元;二是有2个单位共33.50万元存量资金未按规定及时清理上缴财政。

  2.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不合规。一是有16个单位公务接待费16.85万元、4个单位会议费10.35万元报销依据不足;二是有8个单位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9.67万元;三是有13个单位以现金支付公用经费21.62万元,而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结算。

  3.资金划拨不规范。有1个单位违规将项目建设资金7930.57万元从单位零余额账户划拨到下属单位实有资金账户。

  4.非税收入管理不到位。有1个单位的非税收入1151.77万元未按规定上缴县财政,有1个单位违规坐支非税收入7.60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农村危房改造、“粤菜师傅”工程、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温氏新兴优质鸡产业园建设等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落实情况总体良好,确保了经济平稳运行和社会和谐稳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按规定对原有危房进行拆除,存在安全隐患,经抽查3条自然村的7户危房改造农户,发现有4户未拆除原有危房;二是未按规定对承建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建筑工匠进行培训,危改工程潜在质量风险。

  (二)“粤菜师傅”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我县“粤菜师傅”工程实施方案比规定的时限延后了约4个月,延缓了民生政策的实施;二是“粤菜师傅”政策未能全要素配套推进,有4个配套设施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效果有待提高;三是部分内控制措施未能做到执行和监督相互制衡。

  三、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审计情况

  上级审计机关对我县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

  1.上级审计机关以前年度审计发现的部分问题未整改完毕。8个镇多支付22个光伏电站建设工程款90.41万元和多支付新农村建设、人居环境整治工程款3.08万元未追回。

  2.部分建档立卡贫困户保障政策落实有疏漏。有47名贫困残疾人未按规定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保障范围(审计指出后,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二)乡村振兴相关政策和资金使用方面

  1.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不到位。一是有1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重复计算建成面积1433.66亩;二是有2个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存在偷工减料问题;三是有3421.76亩高标准农田项目选址不合理;四是有2个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存在机耕路、水渠等农田水利设施设备出现毁损或运行不正常的问题;五是部分高标准农田未按规定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六是已建成高标准农田存在“非农化”“非粮化”现象。

  2.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不足。一是有31座公厕、275座村级污水处理设施、3个农村污水整治工程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完成建设;二是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和雨污分流收集率均未达标;三是有18座公厕、2个村级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不畅或损毁;四是有7个村委存在农村生活垃圾乱扔乱放、露天焚烧等现象;五是制度建设不完善,未按要求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日常巡查长效机制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基础设施长效管护机制。

  3.农业产业发展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存在薄弱环节。一是同一项目重复申报,多领中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150万元;二是由于实施主体变更、土地未落实等原因造成县生猪产业园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4.有2个单位涉农资金174.01万元滞留闲置。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情况

  围绕群众关心的公共设施建设、安居工程等实际问题,对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重点民生项目和资金审计

  1.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资金方面。一是补助资金发放迟缓,主管部门未及时下达补助资金103.15万元,部分学校未及时发放补助资金37.13万元;二是发放审核把关不严,13名学生叠加享受两项资助政策多领取0.54万元;三是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建立学生资助信息安全相关管理制度。

  2.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方面。一是盲道未按规定应铺尽铺。截至2020年底,县城主要道路的人行道共81.12公里,实际铺设盲道63.36公里,应铺未铺17.76公里,未铺率为21.89%;二是部分盲道、缘石坡道、轮椅坡道、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等无障碍设施建设未达国家标准,限制了使用效率和效果;三是职能部门职责履行不到位,造成多处无障碍设施被占用或被阻挡,无法发挥应有作用;四是部分市政设施设计建设不合理、不科学,严重影响了盲道的使用效果。

  3.保障性安居工程方面。一是未按计划完成公租房任务,存在公共租赁住房数量实际数少于上报数28套;二是有34户不符合条件而享受了公租房;三是有40套已承租公租房闲置。

  4.城乡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检查政策落实方面。一是未严格在3个月内履行随访职责,给患者的健康带来隐患;二是县主管部门未加强质控指导和评估;三是未按规定采取深入社区、家庭等线下宣传方式进行宣传;四是初筛机构未引入竞争机制,我县仅设立1家初筛机构,未按规定设立3家及以上的初筛机构;五是出台的“两癌”实施方案未能体现制衡性,同一机构既是执行者又是监督者。

  (二)政府投资项目审计

  对县社区矫正中心、龙山至三宝寺路面改造、集成河碧道建设等3个工程项目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项目建设整体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基建程序不规范。有1个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先开工,有2个项目未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

  2.基建管理不合规、不规范。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将工程进度款中的工人工资260.56万元和工资保证金99.57万元划拨到专用账户,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设计变更,有1个项目施工单位因未按图纸施工而多报工程款。

  3.项目建设效率不高。有1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限办理竣工结算,有2个项目未按规定时间完成建设。

  五、促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和规范权力运行审计情况

  2020年市县审计机关组织对2个镇委镇政府(其中1个由市审计局审计)、5个县直部门和1个国有企业的主要领导干部(人员)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被审计的领导干部(人员)能贯彻执行上级的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积极推动所辖领域经济社会发展。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决策机制不完善。有2个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够完善。

  (二)执行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有1个单位未及时清理拖欠民营企业账款9.50万元。

  (三)财经政策执行不到位。有3个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政府采购手续,涉及金额28.75万元;有2个单位将办公费、公务用车燃料费等费用79.44万元转嫁到下属公司;有2个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有1个单位闲置省级补助款1240.07万元。

  六、绩效审计情况

  省审计厅组织对省财政下达我县新增财政直达资金开展了绩效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截至2020年底,我县收到的直达资金37032.95万元,当年全部直达个人或企业,为开展疫情防控、纾解企业困难、保障基本民生和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提供了重要支撑。但也存在个别项目支出进度相对缓慢等不足,审计指出后,已在当年完成整改。

  七、原因分析及审计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法治思维欠缺,导致依法行政的自觉性不足,遵守财经法纪的意识不强;二是体制机制不完善,对相关制度未及时推动废立改;三是执行力不强。为此,审计建议:

  (一)加强法治思维,严格执行预算法,进一步加强预算编制和调整管理。并细化预算,增加预算的刚性,同时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和规范性。

  (二)提高执行力,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管理,确保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和清理有关制度,确保财政资金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

  (四)加大政策措施宣传贯彻力度,确保各项政策措施不折不扣执行到位,积极有序高效推进我县经济社会全面发展。

  对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审计机关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文书要求整改。下一步,县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县政府将按规定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做好各项审计工作意义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以审计精神立身,以创新规范立业,以自身建设立信”要求,在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为探索我县建设融湾发展先行示范县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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