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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加强农贸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发布时间:2024-04-10 11:11 来源: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次数:-字号: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秩序,提升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四举措”加强农贸市场食品经营监管工作。

  一是强化源头管控。督促市场开办者要严格把好市场准入关,食用农产品经营者要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及台账记录等食品安全制度,查验食用农产品产地证明或购货凭证、合格证明文件等可溯源材料,严禁采购、经营无合法来源、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确保食品源头安全。

  二是强化食用农产品快检工作。该局对祥利现代街市、城北商业广场、中心市场、城西市场、广兴市场等5家农贸市场开展食用农产品快速检测工作,及时筛查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并依法处置不合格农产品,向社会公示快检信息。2024年1-3月共进行快速检测食用农产品4978批次,其中合格4951批次,不合格27批次,合格率 99.46%。对快检不合格的食用农产品进行无害化销毁处理10.28公斤。

  三是强化日常监管工作。该局以农贸市场及周边为重点区域,以采购或经营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为重点对象,以蔬菜、禽蛋、猪肉、水产品为重点品种,全面开展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存储得当、标识是否符合要求、有无变质发霉情况等,从严查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和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

  四是强化宣传工作。督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重点围绕诚信经营、亮照亮证经营、索证索票制度等关键指标开展宣传引导,向食品经营者派发《关于食品经营的提醒告知书》,督促指导食品经营者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开展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提升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促进市场形成诚信经营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新兴县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加大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监管力度,积极排查食品经营风险隐患,督促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提升农贸市场食品经营质量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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