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佛山市顺德区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新兴县法制局
发布时间:
2018-04-11 16:23:00
一、目的和必要性
新一轮佛山对口帮扶云浮财政帮扶资金总规模计划为18亿元,2017年,顺德区对口帮扶新兴县的财政帮扶资金1亿元已拨付到我县财政,为切实加强对口帮扶资金的使用管理,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提高对口帮扶资金的使用效益,我县出台《佛山市顺德区对口帮扶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珠三角地区与粤东西北地区全面对口帮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委办[2016]81号)以及《佛山、云浮两市党政主要领导对接新一轮对口帮扶工作座谈会纪要》(2017年第2期)等。
三、主要内容
《办法》所指资金为佛山市顺德区对我县的对口帮扶资金。主要内容是资金使用的基本原则、资金的使用范围、资金的拨付程序和对资金的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