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兴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的函》新财农函〔2022〕494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涉农统筹整合转移支付资金(第二批粮食生产)的通知》(粤财农[2022]147号)要求,我县决定对该项补贴资金,用于补助15亩以上(含15亩)晚稻种粮大户(含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企业)因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现对该资金分配方案进行公示(具体见附表:新兴县2022年省级晚稻实际种粮种植大户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分配方案表), 公示时间为2022年12月19-24日,在公示期间如有意见请以书面方式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县财政局提交,逾期视为无意见。
特此公示。
附件1:新兴县2022年省级晚稻实际种粮种植大户一次性补贴资金实施分配方案表.wps
附件2:关于下达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二批)的通知.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