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人才办《中共新兴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新州工匠”引育方案〉等3份文件的通知》(新委人才〔2022〕1号)、《关于开展2022年“新州工匠”和“新州工匠”培养载体申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我局组织开展了2022年“新州工匠”和“新州工匠”培养载体申报认定工作,经单位申报、部门初审、专家评审、研究审定等程序,现将评审认定结果和补贴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书面形式(包括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须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须加盖单位公章。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4日至3月20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培训就业股;
单位地址:新兴县新城镇茅园路西2号;
邮政编码:527400;
联系电话:0766-2913550。
附件:2022年度“新州工匠”和培养载体认定结果及补贴明细表(1).xlsx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