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联合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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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我县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的综合监管力度,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经营秩序,7月3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县公安、住建、工信、商务、消防等部门,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销售市场开展专项监督检查。
检查组主要对沿江路一带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进行检查。重点检查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符合新国家标准《GB 17761-2018 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在售电动自行车是否经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CC),其车架号和“3C”证书上的车架号是否相匹配;有无非法拆解、改装和维修充电器、锂离子电池的行为等。同时,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违规存放、违规充电的危险性,切实提高广大市民的消防安全意识。对检查中发现个别商家销售无“3C”认证的电动车充电器,责令其马上下架停止销售。
相关部门表示,市民购买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国标且获得“3C”认证证书。购买新车后,及时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牌照,骑行时要佩戴好安全头盔。
下一步,县市场监管局将积极履行监管职责,继续加大对电动自行车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商品质量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自觉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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