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新兴视窗记者/苏红鹏 通讯员/周珍丹)为将台风暴雨停课机制落到实处,有效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新兴县教育局 新兴县气象局应对台风暴雨停课工作实施细则》(下简称“《实施细则》”)于2014年8月1日实施。《实施细则》规定,当新兴县气象台发布台风黄色、橙色、红色预警信号和暴雨红色预警信号后,新兴县区域内所有幼儿园、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即采取停课措施。
《实施细则》还规定,当地气象部门解除台风黄色或以上(橙色、红色)预警信号时,除非事前已公布所有学校须全日停课,否则学校应按下列安排恢复上课:台风黄色预警信号在5:30至10:30解除,当日下午正常上课;在10:30至次日5:30解除,次日上午正常上课。
记者从《实施细则》中了解到,新兴县气象台在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小时前,将向县教育局通报,告知预计将会在2小时后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提醒教育部门做好停课准备;在正式发布台风黄色预警信号,以及发布后预警信号发生变更(包括升级、降级或解除)时,将提前10至15分钟通报县教育部门。将要发布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气象部门尽可能提前30分钟通报县教育部门,提醒做好停课准备。
县气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在可能出现台风、暴雨天气时,学生和家长可以通过新兴电视台、电台以及气象官方网站、新浪和腾讯微博“新兴天气”、“新兴天气”微信、应急气象电话12121、手机客户端等多渠道密切留意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发布情况。只要看到当地气象部门发布上述所说的4种台风暴雨预警信号,则无需等收到学校通知就可以默认为停课。未启程上学的学生不必到校上课,已到校的学生要服从学校安排,正在上学、放学途中的学生应就近选择抵达学校或回到家中。
据悉,为确保此项工作全面落实,该实施细则不仅要求县教育、气象部门每年总结存在问题,完善工作机制,还要求当地教育部门以及所属学校指定专人负责联络工作,并纳入教育气象决策短信平台,确保手机24小时畅通。而学校需制定应对恶劣天气停课安排应急预案,以应对在恶劣天气下学校可能面对的各种情况,确保各项应急措施及联络机制(学校网页、校讯通等)切实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