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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如期完成 办公用房调配
来源: 新兴县舆情中心 发布时间: 2019-04-04 11:03:47

  严格按照要求调配、使用、腾退办公用房!

    最近,新兴县对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编制规定,核定办公用房面积,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调剂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便于管理、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关于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和《新兴县机构改革方案》要求,新兴提前印发《新兴县党政机关机构改革办公用房调配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目的是做好县级机构改革有关办公用房的调配工作。

    《方案》规定,对办公用房的调配使用,要坚持“厉行节约、科学配置、统一管理”的原则,严格按照“三定”方案编制规定,核定办公用房面积,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调剂等方式,实现资源共享、便于管理、提高使用效率、方便群众的工作目标。

    笔者了解到,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全县机构改革办公场所调整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2019年3月18日前):动员准备。2月22日召开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会议,正式启动调整工作;涉及部门按本方案的调整安排制定本部门办公用房设置方案,报领导小组审定。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要求,确定办公用房的使用面积;清理登记出租的办公用房,登记内容包括:承租方、出租起止日期、租赁金额,承租方从事何种经营活动等,报县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

    第二阶段(2019年3月29日前):组织搬迁。涉及部门办公用房调配安排方案经领导小组审定后,即可组织搬迁。所有搬迁工作必须于3月29日之前完成,实现正常上班。搬迁完毕后及时将情况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2019年3月30日前):检查验收。由县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和县纪委监委组成的检查组对办公场所的调整、办公用房的设置进行检查验收。

    与此同时,各部门严格按要求调配、使用、腾退办公用房,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相关规定。在本次办公用房调整中,所涉及的国有资产要全部如实登记入库,涉及的工作和人事档案资料要全面清理登记,同步移交搬迁存档。未经批准不得随意对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其他不涉及调整的部门,维持原办公地点不变。调整后各单位空出的办公用房继续实行动态管理,由县委、县政府统一安排。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原则,及时将已腾退办公用房移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此外,各涉及办公场所调整的单位和部门要顾全大局,全力支持、配合搬迁调整单位入驻办公。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对基本办公用房和附属办公用房进行超标装修与改造。

梁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