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更正登记公告
来源: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2-07-06 16:22:32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登记簿的部分内容予以更正,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2年 7月 2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更正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广兴大道中31号新兴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
联系方式: 0766-2976330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