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初中部学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
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
你校《关于调整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初中部学费标准的请示》(黄中[2023]9号)已收悉。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粤府办〔2022〕5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等有关规定,经成本监审,综合考虑新兴县民办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和群众的接受能力,参照毗邻地区的价格水平,经研究同意,现就调整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初中部学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如下:
一、调整初中部学费标准。学费标准从每生每期14000元调整为16000元,按学期收取。
二、其他收费及相关问题仍按《关于明确云浮市黄冈中学新兴学校初中部教育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新发改价格[2022]4号)的规定执行。
三、本次调整学费标准遵循“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对同一学校同一年级的学生不得实行不同的收费标准,调整后的云浮市黄岗实验中学初中部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初一级新生起执行。
四、民办学校按规定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五、请按规定做好收费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并对在收费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向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反映。
附件:
1、《关于明确云浮市黄冈中学新兴学校初中部教育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新发改价格[2022]4号)
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
新兴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7日
附件1《关于明确云浮市黄冈中学新兴学校初中部教育收费等问题的通知》(新发改价格[2022]4号).pdf
附件2《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