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新兴县新城镇州背路54号黎巨燊农村住宅)
来源: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
2026-04-17 16:20:52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5月1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兴县新城镇振兴三路新兴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联系方式:0766-2976122
新兴县自然资源服务中心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