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府集用(1989)第016936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声明
发布时间:2024-06-11 16:09 来源: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浏览次数:- 次 【字号: 大中小】
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河头镇河头居委会桃核郎居民小组土地的新府集用(1989)第0169362号《集体土地使用证》遗失,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声明该《集体土地使用证》作废。
特此声明。
产权人:莫广新
声明人:莫广新
2024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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