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暂停受理荔园路沿线临街用地规划报建申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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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暂停受理荔园路沿线临街用地规划报建申请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百千万工程”的工作部署,加快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新型城镇化,实施好《新兴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保障重大公共利益和城市空间品质提升,我县计划对荔园路的交通组织及立面景观进行优化提升,为更好地实施优化提升方案,经县政府同意,暂停荔园路两侧地块的规划报建,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及《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规定,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暂停报建范围
荔园道路(具体起止点:西起二环北路,东至新州大道)沿线两侧的临街地块(详见附图)。
二、暂停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受理上述范围内所有新建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规划报建申请。已受理但尚未核发规划许可的申请,将暂缓审批。
三、暂停原因
自人民大道贯通后,荔园路作为我县城市北门户的重要性凸显,为系统性优化荔园路沿线城市风貌、公共空间与交通组织,我县正组织编制《荔园路沿线景观立面设计方案》。为确保规划的统一性与科学性,需对沿线建设活动进行阶段性统筹。暂停期间,我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加快完成方案编制与审批程序。
四、后续安排
1、已取得规划许可的项目:在许可有效期内、已开工的建设项目,暂停施工建设,权利人要自觉采取措施做好施工现场必须的安全防护。
2、新报建申请恢复时间:待《荔园路沿线景观立面设计方案》完成法定审批程序并公布后,我局将另行公告恢复受理规划报建的具体时间。
五、其他事项
本次暂停受理为阶段性管理措施,旨在提升城市门户形象,保障城市长远发展与公共利益。请相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理解、支持与配合。
特此公告。
新兴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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