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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 新兴县法制局 发布时间: 2018-10-10 16:27:00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浮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云府〔2014〕55号)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办法的通知》(新府办〔2017〕45号)的有关规定,我县出台《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必要性

为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铲除毒害,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维护我县的社会治安稳定,结合我县实际,有必要建立和健全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机制。

二、起草《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依据

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云府办〔20151号)的文件,结合我县实际,由县禁毒办起草《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

三、主要内容说明

《新兴县群众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制定主要是调动群众参与禁毒的积极性,奖励举报毒品违法犯罪的有功人员。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为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