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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来源: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06-03 10:30:00

新府办〔2020〕11号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

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



  天堂镇政府、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17日        




新兴县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

奖补试点工作方案(试行)


  土地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是现代农业发展的必由之路,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和精准扶贫重大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为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办发〔2014〕6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意见》(粤府办〔2019〕16号)和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商请统筹做好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和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工作的函》(粤农农函〔2019〕384号)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选取天堂镇为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镇,为做好试点相关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六次全会、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以坚持农户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以放活土地经营权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龙头企业、发展“一县一特色”“一镇一业”“一村一品”为重点鼓励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扶贫产业规模化发展,促进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让农村土地实现从资源到资产再到资金的增值转变,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贫困户脱贫、农村兴旺。

  (二)基本原则。

  1.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土地经营权流转应依法规范有序进行,应以农民为主体,不得违背承包农户意愿。土地经营权流转收益应归承包农户和土地经营主体所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截留、克扣。

  2.集中、连片、适度的原则。创新土地经营权流转形式,鼓励农民以多种形式长期转让承包地经营权,鼓励通过互换并地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支持农民以多种联合,合作方式流转土地,实行相对集中、连片开发。允许农民以承包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合作社和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同时,土地经营规模也要适度,要与经营主体经营能力相匹配。

  3.稳制、分权、搞活的原则。在稳定土地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实行已确权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相分离,坚持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通过相应的激励措施激活土地经营权,依法保障农民对承包地占有、使用、收益,流转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等权利,逐步扩大农民承包经营权的权能范畴。 

  二、基本情况

  我县辖199个村(居)委会,195个经济联合社,1997个经济合作社,农业人口约76317户共29.29万人,目前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县土地确权实测面积约234880亩,全县家庭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66152亩,流转率28.16%。我县地处丘陵低山区,适宜发展农业,但目前我县农村劳力向外转移,外出劳动力较多,家庭承包经营已不适应当前农业发展要求,只有建立起规模化、产业化的生产平台,将人力、土地、工具等资源集中起来,大力推进农业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才能进一步提高农业经济、提高农民收入,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现代农业水平。

  天堂镇位于新兴县西南部,全镇辖22个经济联合社,347个经济合作社,农业人口约14218户共6.54万人,目前已全面完成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全镇土地确权实测面积37226亩,目前已经流转总面积7637亩,流转率20.5%。该镇内洞片区群众流转积极性较高,流转面积达3727亩,流转率32.2%,新形成的集中连片流转面积100亩以上且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的有1586亩,涉及17个经济社,流转农户数达665户,占全镇承包耕地流转总面积的20.76%。其中,朱所村委屋面村2019年以来已经连片流转面积205亩(140多户),区村村委泽罗坊村已经连片流转面积200多亩(100多户),两村流转条件比较成熟,其他村也正在有序推进中。通过对全镇试点奖补,预计2019—2020年全镇新增流转总面积约7253亩,力争到2020年全镇流转总面积达到14890亩,占全镇总承包地面积的40%以上,达到省农业农村厅提出的有关要求。

  三、开展优势

  (一)有流转示范经验。

  近年来,天堂镇依托农业大镇的优势大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通过招商引资引进了一批农业龙头企业,通过“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发展模式,加大土地流转工作力度,做好指导服务工作,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实现连片种植发展。

  2018年以来,天堂镇先后在朱所村引进了广东华星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了优质水稻育种、玉米种植等;在区村借助国家级示范社新兴县翔丰农机专业合作社优势,引进了广东微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展了优质水稻、紫米等规模化种植项目,并在天堂镇创办了农业产业园区,全力打造紫色天堂。

  (二)农户流转意愿较高。

  一是天堂镇青壮年外出务工较多,从事种植业的农户逐渐减少,以务农收入为主要收入的占比下降,大部分农户土地转出意愿较高;二是流转方式比较成熟,土地流转的方式已经得到农户的认可,土地流转和规模经营促进了农村产业分工和效能提升,使土地转入和转出农民都受益。

  (三)土地集中连片,适宜规模农业发展。

  天堂镇土地资源良好,集中连片,通过土地流转让土地资源得到合理利用,适宜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四、具体做法

  (一)优化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程序。

  土地流转按照“提出申请、审核登记、协商洽谈、签订合同”的基本程序进行。

  1.对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土地流转,由村民提出申请,村(居)委会审核登记,办理流转手续后报天堂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以转让方式流转承包地的,需经所在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对于跨行政村的土地流转,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出申请。流转双方向流出方村(居)委会提出申请并填写流转申请书,流出方村(居)委会向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报送相关信息。

  (2)审核登记。镇政府组织对50亩以上的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进行审核,50亩以下的则由流出方村(居)委会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根据土地流转双方提供的信息,在土地交易服务场所进行信息发布。属于集体资产的要通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流转。

  (3)协商洽谈。在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土地流转供求双方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及平等协商的原则,对所流转土地的位置、面积、期限、用途、价格等进行协商洽谈。

  (4)签订合同。土地流转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流转意向后,在镇农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按省规范文本)。合同签订须有具体的起止时间(必须在土地承包期内)。流转面积较大的可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进行公证。

  (二)创新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有序流转的方式。

  鼓励农户和村集体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或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承包土地。在同等条件下,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土地流转优先权。

  1.委托代理。鼓励实行委托代理,支持村集体为农户提供土地流转委托代理服务,促进土地规模化流转。

  2.土地托管。引导农户将土地托管给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经营主体进行经营管理,实现统一耕作、规模化生产。鼓励农机合作社、农业专业托管服务企业组织开展全程托管、劳务托管和订单托管等托管服务,带动农户增加规模经营收益。

  3.股份合作。借助开展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契机,探索土地入股新机制,选取一批具备条件的公司和农民合作社,参与开展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试点,引导农户和村庄以“土地变股权,农户变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模式组建村级土地股份经济合作社。鼓励有条件的村统一连片整理耕地,将承包土地折股量化,发展农业规模经营,经营收益按股分配。

  4.土地出租。鼓励支持工商企业到农村租赁土地发展现代种养业,支持开发农村“四荒”资源发展多种经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扶持引导各类经营主体围绕区域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流转农村土地,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公园和现代农业庄园等等。

  此外,积极鼓励各村探索土地流转新途径,不断创造新模式新经验。支持各村成立土地流转平台或土地信托机构,收储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土地集中流转——整理——再流转”模式,推进土地集约经营。

  五、奖补对象、条件和标准

  (一)奖补对象。

  奖励对象是全镇符合国家土地流转政策且符合县奖励政策条件的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等经营组织及流出方农户及成绩优秀的单位。

  (二)奖补条件和标准。

  1.县奖补的一般性条件。

  (1)在2019年9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前签订《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2)经营权流转的农村土地是已经确权且用于发展高效现代农业的土地,不得用于建设不符合县、镇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的项目。

  (3)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且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已在镇土地流转服务站(或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和县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备案、登记入土地流转专门台账。

  2.农村土地经营权转让农户享受奖补的条件、标准。

  (1)农户享受奖补的条件:①农户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转让土地经营权;②符合县奖补的一般性条件。

  (2)农户享受奖补的标准:①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且集中连片流转面积20—300亩(含300亩)的,按每亩100元对各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②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且集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对各农户给予一次性奖励。

  3.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入方享受奖补的条件、标准。

  (1)土地经营权流入方享受奖补的条件:①符合新优特农产品种植、标准化种植、现代技术推广、一二三产业融合等新型经营主体或符合农业产业发展布局相关条件;②连片流入农户转让经营权的土地面积合计不少于20亩,流转期限不少于5年;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签订后,实施时间须达3个月以上且资金投入达到当年资金投入总额的60%以上;④符合县奖补的一般性条件。

  (2)土地经营权流入方享受奖补的标准: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在5年以上(含5年),集中连片20—300亩(含300亩)的,按每亩100元对土地经营权流入方给予一次性奖励;集中连片流转300亩以上的,按每亩200元对土地经营权流入方给予一次性奖励。

  4.对参与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村民自治组织给予奖励,适当安排工作经费到镇政府。

  为了保证鼓励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有效开展,对在土地流转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给予嘉奖。一次性奖励的对象和标准是:

  (1)经济社累计土地流转面积不超100亩(含100亩)的,按每亩20元给予经济社一次性奖励;经济社累计土地经营权流转面积100亩(含100亩)以上的,按每亩再加奖10元。

  (2)村(居)委会累计土地经营权流转300亩(含3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给村(居)委会10000元;村(居)委会累计土地流转500亩(含500亩)以上的,一次性奖给村(居)委会20000元;

  (3)一次性拨付给镇政府一定的工作经费,以支持土地经营权流转工作。

  5.管理服务费的计算及支付办法。

  管理服务费实行分年缴纳,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居>股份经济合作社)使用,每年管理服务费不得少于当年流转租金总额的5%,由流入方支付给所属经济社及所属村(居)委会作流转工作管理服务费用。

  六、奖补细则 

  (一)申报材料。

  1.《新兴县天堂镇农村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奖补申报表》; 

  2.《新兴县天堂镇农村土地流转农户清册》;

  3.《广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复印件;

  4.由土地流出村(居)委出具的土地流转情况证明;

  5.天堂镇农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门证明; 

  6.天堂镇政府的审查意见、公示照片。

  (二)申报奖补程序。

  1.流入方提出申请。由土地流转规模经营主体提出申请,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2.村(居)委会进行审核。村(居)委会现场核实确认且在流出地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村(居)委会核查人员、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天堂镇政府。

  3.镇政府进行核查。镇政府组织相关人员对经营主体申报的流转面积实地勘查核实确认,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镇政府核查人员、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汇总后报县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与改革股,联系电话:2976745)。

  七、工作要求

  (一)开展土地摸底评估工作。

  天堂镇政府要以本次土地确权等数据为基础,到各村开展承包地摸底、评估工作,切实摸清全镇承包地基本情况,明确产权,并建立详细的基础资料档案。 

  (二)组织培训,提高认识。

  县农业农村局与天堂镇政府要结合当前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举办县、镇、村培训班,加强对镇村组干部进行培训,进一步提高各级干部对土地流转规模化、集约化、组织化生产的认识,适当时候组织相关人员到天堂镇朱所、区村等村学习先进经验及做法,确保全镇农村土地流转奖补工作有效推进。

  (三)开展宣传,营造氛围。

  天堂镇政府要通过召开会议、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大力宣传土地流转工作,使土地流转的政策、原则、程序真正做到家喻户晓,让群众认识农村土地流转、了解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土地流转整合带来的实惠。

  (四)分类指导,逐步推进。

  天堂镇政府要根据镇、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农业产业发展程度和各村劳动力转移状况,对各村进行分类指导、逐步推进。选取1—2个重点村要通过强化村级组织管理及服务职能,加强引导和协调,促进土地的集中流转,搞好重点村土地流转交易服务平台硬件建设,做好服务平台工作人员的聘请,办公设备设施、相关流转交易流程、制度等的完善,努力优化农村土地流转服务,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同时,收集好重点村农村承包土地目前储存情况及拟意向招商企业需求等信息情况。

  (五)树立典型,全面实施。

  县农业农村局和有关媒体要及时树立天堂镇土地流转工作中的典型例子,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积极宣传土地流转给农户带来的经济效益等实惠,在取得经验的同时,下一步宣传、引导其他镇农户积极参与到土地流转中去,全面开展我县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工作。

  (六)建立台账,长效监管。

  天堂镇政府在试点的过程中须按要求做好土地流转资料档案及台账整理,以进一步完善巩固工作成果,规范流转市场行为,实施土地流转动态监管,形成长效的农村土地流转监管体系,为其他镇创出先进经验。

  八、保障机制

  (一)加强对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工作的领导。

  县成立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刘  涛(县委常委)

  副组长:陈国仟(县委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成  员:梁效文(县政府办公室、县信访局)

              劳英彪(县政府办公室)

              王雪梅(县人大常委会城乡工委) 

              梁志东(县委组织部)

              姚剑平(县委宣传部)

              蔡达灿(县发展改革局)

              陈国泉(县民政局)

              李耀强(县财政局)

              陈小红(县自然资源局)

              张晓聪(县水务局)

              梁焕强(县农业农村局)

              伍华安(县审计局)

              欧国华(天堂镇政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梁焕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负责统筹全县土地流转政策研究,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规程的制定与落实,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的制定与实施等日常管理工作,同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事项。

  天堂镇成立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镇属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负责全镇土地流转奖补政策宣传,土地流转管理与服务规程的落实,财政奖补激励政策的具体实施管理等工作。 

  天堂镇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加强监督管理,在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形成土地规模流转、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项目库。各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经营权流转情况要纳入村务公开的范围。

  (二)加强对财政奖补激励专项资金的拨付与管理。

  1.凡符合财政奖补激励条件的对象在土地流转合同生效后向镇提出书面申请(农户可委托经济联合社)。流转合同生效6个月后,由镇政府牵头,组织验收小组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主要采取实地勘验、查看资料(重点查看流转合同和土地确权凭证)、与流转双方座谈等方式进行,验收结束后验收小组要向县、镇工作领导小组提交书面验收报告,由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及时对符合条件的奖励对象拨付财政奖补激励资金。

  2.资金来源及拨付的流程。各类奖补政策的财政补贴,由县财政纳入年初预算,指标下达到镇。具体拨付流程:由村(居)委会和镇政府初审及汇总,报县农业农村部门审批后,由镇财政所从专项奖补资金中统一发放到土地经营权的流出方、流入方及村民自治组织和镇政府。

  3.县农业农村局和镇政府必须加强对奖励对象的全程监管,督促有关各方如实提供有关资料,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提前终止流转合同。镇政府要对已获得土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资金的各类经营主体进行跟踪监督,对提前终止流转合同的农户和经营主体,要追回奖励资金,并列入黑名单,5年内不得享受财政奖补激励政策,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查处。 

  九、附则

  (一)本方案试行期为1年,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二)本方案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政策解读链接:关于《新兴县天堂镇农村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奖补试点实施工作方案(试行)》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