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圩镇车辆停放秩序和道路通行秩序,有效提升道路通行效率,缓解圩镇交通拥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在圩镇部分路段设立“道路交通秩序严管街”(以下简称“严管街”),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严管街”范围
府前路、滨江公园路段(见附图红色标线路段)
二、严管时段
(一)府前路:每天08:00至11:30;14:00至17:30
(二)滨江公园路段:全天严禁停放车辆
三、严管措施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现场查纠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抓拍等方式,对交通违法行为“零容忍”,全力营造严查、严管、严惩、严治的高压态势。
四、严管重点
(一)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违反各行其道原则,违反交通信号灯和标志标线指示。
(二)机动车不按照规定停放。
(三)摩托车驾、乘人员不使用安全头盔。
(四)机动车遇行人通过人行横道不停车让行。
请广大群众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规范停车,积极倡导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交通陋习,坚决抵制危险驾驶行为。优先选择绿色出行方式,共同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本通告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附件:“严管街”范围图
新兴县车岗镇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