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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新兴县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255Q/2024-0000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财政局 成文日期: 2024-01-04
名称: 新兴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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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财政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04  浏览次数:-

  2023年以来,县财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把法治政府建设放在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全部工作的鲜明主题和贯穿始终的突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主动对标对表,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做到旗帜鲜明讲政治,着力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我局号召全体职工大会积极主动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引导广大财政干部自觉投入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学习,提高政治站位,丰富精神涵养。为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走深走实,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要落实好学习制度。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3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会11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32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集中学习51次。二是利用“学习强国”、党建文化室和党员活动室开展组织生活。截至目前,2023年邀请县委宣讲团举办专题宣讲报告会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3次、党员志愿服务9次、“双报到”活动2次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我局坚持不懈推进理论武装,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全覆盖。一是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为永葆党的青春活力,培养教育坚实的后备力量,按照发展党员相关程序,2023年5名预备党员转正,接收了2名预备党员、确定4名入党积极分子,年龄均为35岁以下的年轻干部;二是强化年轻党员干部锤炼。建设队伍是机关党建的核心任务之一,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选人用人作为“三重一大”决策重要内容和加强党的组织建设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发现、培养、锻炼和使用干部。选派4名年轻党员驻村任“第一书记”,选派2名中层干部分别到县府办、佛山市南海区财政局跟班学习,吸取先进理财经验;三是强化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岗位考核,通过考核评选优秀等次人员、提拔12名年轻党员干部任股室负责人,激励机制激发党员、干部职工争先创优;四是注重抓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通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与股室(中心)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加强班子成员之间的互相监督。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等党纪党规、革命传统教育等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组织集中观看《归零》《政商勾连之弊》《勿忘使命》等专题警示教育片,以案为鉴,警钟长鸣。领导班子经常与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及时了解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纪律状况,2023年开展提醒谈话共12人次。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强化“底线思维”。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学法制度,全面提高财政人法律知识和法律观念。

  定期组织全局党员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学习,组织学法考试,领导干部坚持以自学为主和集体学习相结合,通过法治专题讲座、党组会议学法等方式专题学习,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律知识及政策文件,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带头主动学法,加强普法,引导我局财政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行政,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健全行政裁量基准。

  (二)开源节流,统筹保障各项支出。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大力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优先支持兜牢“三保”底线,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持续确保疫情防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住房保障、粮油物资储备等全县十项民生类支出,在保障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各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助力推动我县“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向纵深推进。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律师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作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对于工作中判断不准的问题,主动寻求上级财政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指导,确保财政执法主体适格、依据明确、程序规范。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县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依法治县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严格贯彻落实县2023年全面依法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结合财政职能,切实推动法治财政、法治政府建设。

  (一)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

  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为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参照《广东省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和《云浮市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印发《新兴县预算执行监督专项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各业务股室工作职责,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突出问题导向,将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明确的中央和省对地方转移支付资金纳入我县重点监督范围。同时,围绕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任务以及市级部门的核心职能,根据上级布置纳入转移支付资金和市级4个部门预算项目,通过线上监控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的手段,充分利用数字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成果,增加监控模块,监控财政转移支付和部门预算资金重点项目的执行情况,运用中逐步优化完善,不断提高监督的信息化水平。

  (二)组织内控制度实施,促进内控建设。

  按照上级部门工作要求,开展2022年度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编报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全县161个行政事业预算单位内控报告审核和汇总。并抽取8-10个单位,对内控报告编报质量进行检查,针对内控规范要求,重点关注内控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规范性,对有关内控制度的修改、补充和完善,不断提高内控报告质量,不断完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工作。

  (三)抓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规范代理记账行为。

  一是强化代理记账机构事中事后监管,利用政府门户网站等涉企服务平台,广泛开展政策解读和宣传,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业质量检查,加强对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监管,规范代理记账行为。目前,全县19家代理记账机构已发放电子证照,2家分支机构业务备案,完善了监督检查制度;二是做好 2023年代理记账机构年度备案工作。于5月底前,对全县范围内经批准依法设立的13家代理记账机构在“全国代理记账机构管理系统”完成年度备案;三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2023年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财会〔2023〕9号)文件要求,我局于7月中旬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根据现场核查结果,于9月6日对应检的6家“无证经营”代理记账机构分别印发处理处罚通知书,现已完成整改,对7家“虚假承诺”核查,未发现被检查的代理记账机构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一致情况。

  (四)开展新兴县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情况。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巩固工作的决策部署,更加积极有效服务我县市场经济主体、加强税源建设,进一步培植和巩固税源,有力支撑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局按照县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方案编制,印发了《新兴县进一步加强税源培植巩固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新兴县税源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立税源建设工作专班,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及方案总体要求,细化完善相关税源培植巩固工作措施和职责分工,压实工作责任,完善工作方式,逐条分解落实,加强我县税收收入组织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确保每项工作目标任务保质保量完成,提高税收收入征管质效,切实提升我县营商环境,进一步培植和巩固税源,有力支撑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五)做好资金支持保障工作,推动“百千万工程”实施。

  通过统筹省市下达各项资金和债券资金,在保障乡镇政府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的基础上,大力支持各镇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和社会事业发展。抢抓省启动“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大机遇,统筹发展县域经济、镇域经济和村级集体经济,把县镇村发展的短板转化为高质量发展的潜力板。一是2023年我县积极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1.58亿元,统筹用于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垦造水田等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和乡镇开展新兴县镇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安排各镇2022年镇域经济发展财力支持资金0.2亿元,有效地调动了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促进了镇域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

  (六)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将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今年以来,下达普法经费6万元,一村一法律顾问204万元、人民调解补助资金43.4万元,安置帮教经费5万元。

  五、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财政监督队伍专业性不够。财政监督队伍专业性人才不足,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目前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缺乏创新精神,对财政监督信息化管理、财政专项资金和重点项目的专项监督检查乏力,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宣传方式有待创新,法治知识宣传方式手段较单一,未能有效地将法治政府建设与业务工作结合起来,与身边实际案例结合起来,导致法治宣传成效不够明显。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强化资金管理。

  依托数字财政系统,实时动态监控支付全过程,做到事前、事中和事后全流程监督。对发现的违规问题及时查收、及时反馈、及时纠正处理,确保将资金安全高效支付。严格执行资金使用规定,防止资金挪用、滥用等问题的发生。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严肃财经纪律,强化预算约束,防止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防止财政资金损失。

  (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保障重点项目支出。

  牢固树立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思想,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三保”支出在财政支出中的优先顺序,切实保障“三保”支出需求。大力压减不必要的行政开支,把节省下来的资金用于支出重点建设和改善民生。

  (三)全力谋划储备好2024年新增债券项目。

  我县坚持“急需、成熟、统筹、集中”的原则,聚焦债券重点支持领域,提前谋划储备项目,加大力度向上争取更多更有针对性的债券资金。并要求我县各单位做实做细项目库,严把项目质量关,确保债券资金安排的项目必须前期工作完备、具备实施条件,征地拆迁、环评安评、可研报告、立项等材料要完善,从而确保2024年债券到位后能及时形成实际支出。同时,抓好债务管理工作,坚持底线思维,强化风险意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