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兴县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一规划两纲要”实施方案、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要点和法治政府工作要点等,把法治政府建设与财政工作紧密结合,统筹谋划,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全面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法治建设重大部署的情况以及贯彻落实措施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暨省委经济工作会议、五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2024年,我局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在党纪学习教育期间,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15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督促指导各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深入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学习党章党规,推动党员理论学习全覆盖,集中学习42次。落实《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2023-2027年)》及市委、县委“万名党员进党校”有关要求,组织党员干部参加新兴县“万名党员进党校”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专题培训班,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利用“学习强国”、党建文化室和党员活动室开展组织生活,举办专题宣讲报告会2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6次、党员志愿服务7次、“双报到”活动5次等。
二、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情况,紧密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推动法治广东建设的具体举措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全面依法治国,落实省委“1310”具体部署,牢牢把握省、市、县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重大机遇,牢固树立“抓发展就要抓财政”的鲜明导向,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持实体经济为本,突出制造业当家,助推新兴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第一,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我局印发《新兴县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增强了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观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谋划和推进工作积极开展;第二,更新普法责任清单,明确财政部门普法内容,实现分类普法、精准普法,各相关责任股室和协调股室切实履行主体责任,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抓好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全力推动财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新成效,为我县财政改革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第三,积极开展载体活动。通过开展水塘河道清淤、植绿护绿、新春走访慰问等主题党日活动等,增强党员干部职工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对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教育,强化“底线思维”,打造一支作风正、服务好、效率高的财政队伍。第四,积极开展助力乡村振兴工作。按照全县助力乡村振兴的工作部署,关心驻村工作,拨出2万元支持六祖镇官洞村委改善办公设备,提升村委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组织局机关人员深入驻村新城镇云吟村委、城西社区、六祖镇官洞村委、中和村委,开展“春节”走访慰问老党员、困难党员,在党群、干群之间搭建起一座连心桥。
三、2024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 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团结带领党组成员,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上级党委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工作部署,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政改革、推动财政发展,认真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措施。
(一)政治建设,打造政治过硬模范机关
一是深化政治机关建设。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把准政治方向、领会工作要求、理清思路举措,本年度第一议题学习169次。二是明确“一岗双责”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局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各党支部书记和各委员落实具体抓本支部党建工作的责任,实行党务公开,在群 众监督下规范有序地开展党建工作。完善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联动考核机制,实行党员积分管理和公务员平时考核、年度考核联动共用,发挥好考核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党建和业务结合得更紧、抓得更实。
(二)开源节流,统筹保障各项支出
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围绕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目标方向,全力挖潜增收,千方百计弥补收入缺口。严格执行税收收入管理,依法及时足额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加大力度盘活政府资源、资产,加快推进矿产资源出让、耕地指标交易、国有土地出让等工作。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大力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底线,强化财政投资评审,节约财政资金,提高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全力抓实重点领域资金保障,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三)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
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聘请常年律师顾问,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能力和作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听取法律顾问的意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专业作用,有效降低了执法风险,为依法行政提供有力的法律支持和保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责任,切实推进政务公开。
四、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情况,以及落实我省2024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相关安排的情况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贯彻《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广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实施计划(2023—2025年)》等文件精神,严格贯彻落实县2024年全面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的工作要点,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防止不作为乱作为,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快构建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一)开展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
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云浮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和省、市、县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根据上级工作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涉企乱摊派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县范围内对2023年以来发生的乱摊派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治,严格要求各单位结合本工作方案所列乱摊派重点整治内容开展本单位自查自纠工作,按时报送专项整治工作报告等材料。为持续深入推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营造更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大局。
(二)抓好农村财务管理,促进规范化建设
切实履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抓紧构建农村财务一体化监管平台,积极推进农村集体财务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和现代化。抓好三资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县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实现财务数据的实时传递、实时查询、实时监控和及时整改,我局成功向省财政厅争取到2024农村财务管理信息化试点项目-新兴县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一体化服务平台。2024年12月,一体化服务平台正式投入使用,高标准打造出一个覆盖县、镇、村三级,集监管和服务于一体的农村集体组织三资监督服务平台,可全面提升我县农村财务监管水平,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支持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提升乡村治理能力,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
(三)开展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抽取11间会计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专项整治。根据检查情况下发整改通知,限期整改,通过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代理记账机构的代理记账行为,营造良好的代理记账环境,促进代理记账机构行业规范健康发展;二是抽取5个单位及国有企业就2023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情况以及专项经费、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国有资产管理等进行监督检查。通过监督检查,推动了我县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基础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提升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进一步严肃了国家的财经纪律和财经制度。
(四)做好资金支持保障工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积极组织项目单位向上争取新增债券资金,为我县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2024年,我县争取获得新增债券17.8亿元。对标省领导明确的“急需、成熟、聚焦、集中”的要求,我县债券资金优先支持省、市、县重点项目,主要投向用于交通建设、市政建设、污水处理、供水、老旧小区改造、教育、产业园区基础设施等方面,充分发挥财政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作用。二是以“头号保障”的力度保障头号工程“百千万工程”的重点支出,制定2024年“百千万工程”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明细表,做到情况明,底数清。2024年安排“百千万工程”财政资金主要用于基本民生、教育、医疗卫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基层组织建设等,为我县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的资金驱动力。三是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除了继续支持以“政企银村户”模式发展农村新型集体经济外,统筹各项资金9069.24万元,入股“生态+”项目,进一步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五)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跨部门综合监管效能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跨部门综合监管的通知》,我局会同县民政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行业协会商会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行业协会商会领域乱收费乱摊派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和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全面落实好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积极探索“一业一查”“柔性监管”“包容审慎”监管等工作机制,同时,采取部门联合方式实施检查,在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解决多头监管和重复检查等问题,切实减轻企业、群众和执法部门负担,提高行政执法效能。
(六)“民法典宣传月”普法活动,聚焦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贯彻落实“八五”普法规划,锚定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省委“1310”具体部署市委“365”竞标争先体系,我局开展民法典宣传主题普法活动。组织单位干部职工学习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针对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入开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普法宣传,着力加大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助力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七)落实经费保障机制
全面落实依法治县、依法行政经费财政保障制度,在县财政非常紧张的情况下,将法治建设工作所需经费均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今年以来,下达普法经费7万元,一村一法律顾问204万元、人民调解补助资金43.4万元,安置帮教经费4.5万元。
五、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由于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专业性强、覆盖面广,且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的不断变化,要求从事财政监督执法人员必须具备丰富的财务会计、财经法规和法学知识,目前财政监督队伍专业性不够,财政监督部门工作人员年龄普遍偏大,专业人才较少,专业技能和业务知识仍需要进一步提高。
(二)财政工作不断全面深化改革,行政执法的重点、要求不断变化,未能善于运用现代化、电子化管理手段更新行政执法方式和方法,部分执法人员仍未适应时代变迁要求,创新方面还不够,导致在日常行政执法过程中方式方法相对滞后,一定程度弱化了财政监督检查力度,影响工作效率。
六、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全面落实“综合查一次”,纵深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准则,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财政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严格执法责任,加强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检查、行政许可案件。
(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
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制度,完善公职律师履职保障机制,为高水平推进法治财政建设提供有效支撑,为财政监督检查提供理论支撑和决策参考。
(三)加强管理,切实防范财政风险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债务风险的决策部署,及时发现和处置潜在风险,杜绝新增隐性债务。落实债务偿还责任,按时足额做好当年到期债券还本付息,努力向上争取更多再融资债券资金,减轻财政负担。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建立完善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台账,规范资金支出管理流程,按照“先急后缓,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开展投资建设和工程结算,对长远性、潜在性项目坚持“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着力加快新增债券项目和涉农资金项目支出进度,严格控制项目未批先建、超合同价、超概算价等突出问题。全面推进财政管理改革工作,加强预算执行前、中、后全方位、全过程管理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抓好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取消无效或低效支出,重点监控财政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程建设项目,确保财政收支平稳、有序、安全、高效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