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教训,全面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方案》(国办发〔2024〕1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4〕77号)和《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府办函〔2024〕46号)要求,结合我镇前期电动自行车整治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创新驱动、齐抓共管,着力解决电动自行车标准不完善和强制性不足、设施不足和违规停放充电、非法改装屡禁不止、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老旧蓄电池报废回收、溯源追责力度不够等六大重点问题,构建形成一套城乡全覆盖、环节全闭环、部门全联动、群众全参与的常态化电动自行车管控长效机制,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使用、停放、充电、报废回收等各环节安全水平。2024年开展集中整治,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压减电动自行车安全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2025年巩固提升整治成效,降低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二、整治内容和分工
(一)强化停放充电行为管控
1.结合本地电动自行车保有量和分布情况,评估论证群众停放充电客观需求和城乡规划建设进度,区分“公建配套、单位自用、业主自用”,将停放充电设施建设统筹纳入政府民生事项,制定完成本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建设布点计划,并按年度分场所、分类别、分步骤以村为单元,下达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任务,明确建设完成时限、充电设施数量,采用换装站和“充电桩+充电柜”方式,合理利用自行车存放处等设施,提供市场化运营服务。东成供电所设施建设,为充电设施电气安全提供技术指导,推动各村(社区)100%建设停放充电设施,基本满足群众停放充电需求;有集中充电设施需求的已建成居住小区在符合行政管理要求、满足行业技术标准、保障业主共同权益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停放充电设施能建应建。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标准建设停放充电设施,提倡“满电回家”,发挥示范效应。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自然资源所加强新建项目和新增停车场所用地的规划管控,对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标准》(GB/T51328)、《社区生活圈规划技术指南》(TD/T1062)等有关非机动车停车场(库)设置规定,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居住项目拟供地块的规划条件中,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
(二)加强电动车使用安全管理
1.镇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综合行政执法队等有关部门,加大联合检查力度,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执法查处、检查劝阻和宣传提示,发动村(社区)、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加强防火检查巡查,常态化清理违规停放充电电动自行车,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飞线充电”等突出问题。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应及时予以纠治。
2.镇经济发展办公室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违规行为及时采取措施制止,对拒不改正、情节严重的及时报告镇、村(居)委会或公安、消防等部门协助处理。
3.镇政府鼓励发动群众开展车辆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事故风险,支持电动车商会等行业组织运用物联网技术段,推广电动自行车电池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技术和卫星定位技术辅助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三)严禁非法改装
1.镇政府根据职责,负责对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开展经常性检查,依法从严整治擅自改装原厂电气配件、拆改限速、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更换大容量蓄电池等违法违规行为,对经营者违法提供改装服务的行为,综合运用责令改正、信用惩戒等行政措施进行处置,积极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无照经营、违规回收、二次组装加工蓄电池等违法行为;派出所负责对涉嫌犯罪的经营网点和维修店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市场监督管理所、镇政府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监督管理,督促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电动自行车整车不得与蓄电池拆分销售。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凡发现销售不符合法规标准的,责令停止销售并依法实施处罚,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意识
1.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兴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宣传提示,全面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作用,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宣传提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和电动自行车用废蓄电池规范回收利用宣传。
2.会同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组织开展以居民小区等为重点场所,外卖快递从业人员、出租屋住户等为重点人群的消防基本技能实操实训,提升群众火场逃生自救能力。
三、保障措施
(一)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全镇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 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建立镇级整治工作机制,负责统筹协调整治工作。由镇应急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派出所等部门组成,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经济发展办公室。工作专班不纳入县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整治工作结束后自行撤销。
(二)压实各级责任。细化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工作统筹协调,及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问题,全力推动方案各项措施落地落实。工作专班要定期组织研判、督导、调度,将整治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内容,积极主动研究防范化解风险的有力措施,定期向镇党委、镇政府报告工作情况,协调推动相关工作。
(三)固化长效机制。要抓紧制完善有关方案,明确各方责任及非法改装、违规停放充电等行为的执法主体、执法权限、执法依据和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