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我局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 年)》,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八五”普法全面落实,努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意识,为我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进一步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现就我局本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大会精神实质
党的二十大召开以来,新兴县公安局全体民辅警以多种形式不断重温收看大会盛况,会后,邀请新兴县委党校副校长开展专题宣讲活动,确保全体公安民辅警全面理解、准确把握、学深悟透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为公安工作注入新的精神力量。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升依法治县水平
我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学习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纳入党委学习重点内容,2023年以来共组织党委成员集中学习17次,各党支部紧密结合“三会一课”“党日活动”“主题教育”等学习活动,依托“学习强国”等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保证实现学习教育的全覆盖。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切实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关于依法治省和市委关于依法治市重要决策部署。
(二)自觉担当作为,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对法治建设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充分发挥领导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作用,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三)明确目标任务,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有序开展。严格按照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部署本年度依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明确工作目标,确定工作重点,设定时间节点,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年度工作有序推进。
(四)强化自身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走深走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和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优化教育政治生态,坚定不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深入推进教育系统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压紧压实责任链条,将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等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要内容。
(五)加强监督考核,确保法治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各项业务检查、评选工作相结合,在日常考核及考评中,将法治工作开展情况、工作人员法治水平等纳入考核标准;把学法用法、依法决策、法治建设等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内容,形成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压力,上下贯通、整体推进的法治工作格局。
四、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情况
(一)认真学习两《纲要》,加强领导组织。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精神实质、任务要求,加强组织实施,狠抓问题解决,严格贯彻落实。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同时各分管领导、各警种部门以及派出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做好相关法治建设工作。
(二)落实法治工作要点,推行各项改革。根据县依法治县办《新兴县贯彻落实<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将责任工作分解到各部门,督促各责任部门认真建立工作台账,扎实推进工作落实。
五、学习贯彻新修订的法律法规
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重点环节全力抓好法治建设,不断提高依法执政水平。同时制定了《新兴县公安机关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工作方案》以及《新兴县公安局普法责任清单》,确保普法各项任务有序推进。结合“12.4”国家宪法日、“110”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等特殊日期和创文等活动,对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内容。先后开展120多场次普法宣传,派发宣传单张8000多份,接受群众咨询6000多人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室外电视墙、电子屏等向外宣传,不断提高法治宣传。门户网站、新兴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全体民辅警的微信朋友圈是我局普法主阵地,局指挥中心每天根据日常发生的案事件及时编辑文稿向外宣传,让群众时刻警醒,做足防范措施。
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落实受立案制度改革。我局制定了《新兴县公安机关受立案件管理规定》,建立起完善受案立案审查审批制度和流程,确保各办案警种在规定的时限内受案立案。同时,全面加强受案立案工作的执法监督,进一步改革完善现有执法工作考核评价机制,杜绝有案不接、接案不立、受而不侦,侦而不办,案件长挂、久拖不办的情形。
(二)落实法制员审核案件制度。按执法质量考核要求,各办案单位设置2至3名法制联络员,负责对本单位的案件审核、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明确规定了未经法制联络员审核的案件,法制部门、公安机关负责人不予审批,进一步突出法制联络员的审核把关作用,提高基层执法办案质量,提升执法民警的能力水平。
(三)推行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继续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两统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建立健全重大案件集体议案制度,强化公检法部门协作,严格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切实防范冤假错案。按照《广东省全面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积极推进各项改革措施,通过全面、合法收集证据,规范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等程序,完善技术侦查证据转化程序、补充侦查制度、司法鉴定工作,规范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辩护律师参与侦查阶段工作的机制等,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工作。动态管理行政职权事项,明确权力边界,主动接受监督。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细化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简化程序等工作流程,减轻基层办案负担,降低执法成本。根据省、市公安机关《关于全面深化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机制的意见》,我局党委高度重视刑事案件“两统一”工作,在全局警力紧张的情况下,补充3名民警到法制大队,充实“两统一”工作人员。全局实行强制措施适用等重要环节以及经侦大队每一个环节归口法制审核,并统一对接检察机关工作机制,实现对刑事执法办案全流程、全方位监管,及时纠正和防止执法问题的发生,全面提高办案质量和执法效能。
(四)强化依法决策。我局成立新兴县公安局执法管理委员会,制定《新兴县公安机关执法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在重大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上,严格落实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专家论证、征求意见建议等程序,确保各项决策科学合法,同时确保疑难案件和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过法制部门审核把关和集体研究讨论,保证依法及时正确处理重大疑难案件,防止发生重大决策失误和冤假错案。
(五)强化外部监督。2022年1月,我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共同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挂“新兴县人民检察院 新兴县公安局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牌子,日常按工作要求新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部门应指派刑事业务能力较强的员额检察官、检察助理常驻办公室开展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及时通知刑事检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控告申诉等相关职能部门派员参加工作;新兴县公安局法制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会同办公室常驻检察官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设立办公室以来,新兴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提前介入对重大、疑难案件会商指导案件共502宗,构建了良性互动的警检关系,实现公安机关侦查工作与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紧密衔接,有效规范执法行为。
(六)狠抓执法质量考评工作。我局牢牢把握执法规范的工作底线,通过不断完善执法质量考评机制,促使全局执法质量逐年稳步提升。坚持“一月一考评”“一考评一通报”制度,对执法办案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分析、归类汇总,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期限,以整改促考评,并与单位以及个人的绩效、评优评先、职级晋升挂钩。2023年,法制部门对各办案单位抽查、审核案件425宗。
(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我局把提高民警法律素质和执法能力作为固本强基工程来抓,采取多种措施强化执法培训。推出集中培训、跟班学习、一线指导等模式。适时组织开展全警执法培训班,安排民警旁听法院案件审理或出庭应诉,掌握执法尺度,年内开展对辅警实行全员培训,达到缺什么补什么的目的,不断提升协警的执法能力水平,鼓励民辅警参与执法资格等级和司法考试。目前我局已有两名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等级。
(八)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依照《新兴县公安局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已聘请广东浩捷律师事务所1名律师作为法律顾问,对公安工作重大执法决策的作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对外交往和重大经济项目谈判中涉及的专业法律问题提供事前参与、事中纠偏、事后救济的法律服务。
七、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以来,我局坚持“实”字当头、“干”字为先的工作原则,主动担当、奋力有为,各项工作取得了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效,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但是在总体法治建设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普法宣传未普及。普法工作虽然以多形式进行宣传,但接受人群范围不广,大部分年轻人外出务工,只针对年龄较大的留守人员或在校学生宣传。二是执法宗旨未明确。目前各办案单位在处理违法行为时,没有温情的一面,只是针对法律条文死板作出处罚,导致群众对公安机关反感,也违背了出台法律法规的初衷。三是执法理性不足。特别在特殊时期,交警部门在纠正或查处违停时,对停放时间不长、影响不大的违法案件一刀切,群众反响较大,降低了公安机关的执法公信力。四是法律法规水平不高。近年来,新入职的民警较多,在处理群众报警时方向不明、草率了事,特别是不是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不明确办案方向,导致群众有事不知找哪个部门处理,最终把怨气都归结于公安机关身上。
八、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主题,加大执法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严格实施执法质量考评,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一线执法服务的原则,着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法制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我局执法水平。
(一)积极培养良好法治思维。常态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持续培养和强化干部职工的法治思维。
(二)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深入开展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完善法律规定与实战应用相结合的执法培训机制;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加强全县公安机关民警法治理念教育,全面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和法律素养。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基础上,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提升全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水平。
(三)全面加强行政和刑事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完善公安机关执法质量考评。将日常考评与专项执法巡查有机结合起来,进一步强化日常考评的力度,建立起以日常监督为主,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本着指导一线,规范执法、严格考评的原则,建立起以日常监督为主,多渠道、全方位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
(四)提前谋划,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根据《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贯彻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将提前谋划,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
新兴县公安局
2024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