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要求,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持续推进普法宣传教育,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全面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切实提升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水平和执法公信力,为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法治意识,提高执法质素
(一)强化理论,保持学习。今年以来,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树立法治理念,主动适应国家发展法治进程,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法治及普法工作,组织全局民辅警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反有组织犯罪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法律条文进行集中学习,利用各个节点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普法宣传,安排各部门对涉及的当前法律法规进行详细解读,全面强化法治意识,积极营造学法、懂法、用法、尊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培训,提升素质。一是深入推进“全警实战大练兵”活动。组织开展各项法律法规培训,进一步深化执法教育,全力打造“四个铁一般”过硬公安队伍,全力提高公安民警执法能力水平。二是组织开展执法资格等级考试。组织民警参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资格考试培训。三是聘请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支撑。为加快法治公安、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落实公职律师制度,坚持聘用法律顾问,常态化开展法律知识讲座,协助处理业务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难题,共同参与诉讼案件办理。
(三)加强宣传,推动普法。一是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按照普法工作要求,围绕重要节日节点,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年内共开展反诈、交通、禁毒、反恐宣传等20余场次,接待群众法律咨询5000余人次。二是拓宽法治宣传渠道。利用“新兴公安”微信公众号,常态化发布各类体现我县公安工作成效的反诈宣传片、法治工作亮点、典型案例说法等文章视频,持续开展以案释法、以案普法、以案学法,持续增强群众对常见违法犯罪行为的“免疫力”。
二、落实制度执行,规范执法行为
(一)加强执法制度体系建设。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定完善了一系列执法制度规范,涵盖接处警、受立案、调查取证、案件审核、涉案财物管理等执法办案各个环节,确保执法活动有章可循、规范有序。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管理监督,进一步织密了执法制度的“笼子”。
(二)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职责权限,推进建设健全执法质量考评机制,将执法办案质量与民警的绩效考评、评先评优、晋职晋级挂钩,强化执法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倒逼民警及警务辅助人员规范执法行为。开展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不规范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了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强化自身内部监督。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强对执法活动的全过程监督。法制部门充分发挥执法监督职能作用,通过网上巡查、实地检查、案件审核等方式,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提升案件办理质量。
(四)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公安工作,定期向人大、政协报告公安执法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建议,及时整改落实。积极推进警务公开,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及时向社会公开公安机关执法依据、执法流程、执法结果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执法工作透明度。
三、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一)建立长效问责机制。新兴县公安局为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明确各部门职责,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布。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所有案件统一录入到省公安厅的综合办案系统,建立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严格执法过错责任追究。
(二)完善全面监督体系。为避免权力的滥用,新兴县公安局不断加强阳光执法,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同时,在内部设立监督部门以及执法监督部门,对内部层级权利监督,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定期抽取各办案单位办理的案件,对办理案件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纠正,对违规办案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三)落实行政决策程序。新兴县公安局始终贯彻《新兴县公安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并不断完善依法决策机制。同时,坚持集体讨论研究作出决定和决策,充分发挥集体讨论研究决策事项的重要性和优越性,并落实了重大决策责任终身追究和责任倒查等机制。经自查,我局于年内无制定和向社会公布本单位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故不存在重大行政决策不开展公众参与、不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不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等情形。
(四)深化执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严格落实“两统一”工作机制,完善各项配套制度,通过全面、合法收集证据,规范勘验、检查、搜查、查封、扣押等程序,完善技术侦查证据转化程序、补充侦查制度、司法鉴定工作,规范电子数据证据的收集、完善看守所管理制度及配套措施、辩护律师参与侦查阶段工作的机制等,夯实案件证据基础工作。动态管理行政职权事项,明确权力边界,主动接受监督。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提高管理效能和服务水平。细化行政案件快速办理、简化程序等工作流程,减轻基层办案负担,降低执法成本。
四、依法全面履行公安职能工作
(一)健全执法权责清单和依法决策机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做好公安机关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确保权责事项的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不断优化权责清单事项办事指南和服务流程,健全权责清单标准化、规范化。进一步压减县级行政权力事项,做好已取消、下放委托事权的落实和衔接,加强监督、指导和实效评估。健全重大执法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法律风险评估机制,把听取法律意见作为必经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和法律风险评估中的作用。完善重大执法决策事项执行评价制度,及时跟踪执行效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定期清理行政审批事项,防止已取消事项变相实施行政审批。持续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
(二)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制定法治建设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要点,定期开展自查自纠,把法治建设始终贯穿到日常工作当中。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新要求,切实解决我县公安机关存在的执法不理性、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全面提升全县公安民警的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提高公安机关的执法水平和公信力,根据省厅、市局的部署,在全县公安机关实行“法治公安行动计划”。
(三)健全法制审核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关于法制审核人员(含兼职法制员)数量比例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5%的要求,配强法制专业力量。切实强化刑事案件质量管控,继续深化“两统一”机制改革,完善法制部门与办案部门的分工协作机制,落实刑事案件审核规范,突出审核重点,提高审核质效。健全与检察机关的对口衔接机制,构建运行规范、责任清晰的刑事案件质量控制机制。落实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制度,规范对不捕不诉案件的提请复议复核工作。落实对重大行政处罚、重大行政许可和较大数额财产强制措施法制审核制度。完善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完善深化法制员制度,探索在主要执法部门和派出所实施法制部门派驻制,加强案件审核,对本单位的警情处理、受立案、执法办案场所使用、案件卷宗等进行监督管理。
五、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民警执法理念还不够先进,证据意识、程序意识、人权保障意识仍需加强,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在个别案件中仍有发生。执法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衔接还不够紧密,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监督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特别年龄较大的警务人员,在实际执法过程中,由于法律知识更新不及时、未及时与现今法治同步。导致执法观念落后,重实体轻程序较重等问题。这些问题导致执法人员在处理复杂案件时难以做出准确判断,进而影响执法公正性。
(二)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随着法治政府建设的深入推进,对公安法治人才队伍的要求越来越高。目前,我局法治专业人才相对短缺,部分民警的法律业务知识和执法办案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公安执法工作的需要。在人才引进、培养、使用等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完善相关机制。
(三)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升。在法治宣传工作中,虽然采取了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但宣传内容和方式还不够丰富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不够强,部分群众对法律法规的知晓率和遵守率还不高,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宣传对象上,对青少年、农村居民等重点群体的法治宣传教育还需要进一步加强。
六、下一年度主要工作安排
接下来我局将紧紧围绕如何提高全县公安机关执法质量的主题,加大执法指导检查监督力度,严格实施执法质量考评,紧紧围绕公安中心工作,坚持为领导决策服务,为基层一线执法服务的原则,着力提高法制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提高法制民警的政治业务素质,进一步完善各项执法制度建设,完善案件审核制度,加快推进智能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建立多层次的监督案件环节,加强法律文书管理,拓宽执法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切实提高我局执法水平。
(一)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
1.加强执法理念教育。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培训活动,强化民警的法治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和人权保障意识,切实转变执法理念,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
2.完善执法制度体系。结合公安工作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执法制度规范,堵塞执法漏洞,确保执法活动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同时,加强对执法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的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的协作配合,形成监督合力。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办案全过程的实时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执法不规范问题,严肃追究执法过错责任。
(二)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人才引进力度。根据公安法治工作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通过公开招聘、特殊人才引进等方式,引进一批高素质的法治专业人才,充实公安法治队伍。
2.加强人才培养锻炼。建立健全民警法律业务培训长效机制,通过举办专题培训班、岗位练兵、案例研讨、旁听庭审等多种形式,加强对民辅警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执法办案能力和水平。鼓励民辅警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法治人才激励保障机制,从政治待遇、经济待遇、职业发展等方面给予法治人才更多的关心和支持,充分调动法治人才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三)提升法治宣传教育实效
1.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结合公安工作实际,制作更多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作品,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广泛传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2.增强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根据不同群体的特点和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培养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和规则意识。加大对农村居民的法治宣传教育力度,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利用农村文化礼堂、法治宣传栏等阵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农村居民的法治素养。
3.建立健全法治宣传教育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合力。将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公安工作绩效考核体系,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估,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综上,2024年我局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不断推进公安法治建设,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和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
新兴县公安局
2025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