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新府办〔2017〕43号,以下简称“二十条”,附件1)、《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的实施细则》(新经信〔2019〕5号,以下简称“细则”,附件2)和《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化县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新府办函〔2019〕46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20年度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1、奖补时段:2020年1月1日至11月9日;
2、奖补时段内有符合“二十条”和“细则”规定的奖补项目的企业;
3、在我县注册登记且纳入我县统计部门统计范围的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企业;
4、在我县税务登记,依法缴纳税费的;
5、申报当年在“信用中国”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信用惩戒记录的。
二、申报的基本材料(一式三份)
1、书面申报表;
2、企业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3、基本佐证材料(截止到2020年11月9日):企业信用报告、完税证明、相关合同、发票、付款凭证、批准(评定)文件或证书、设备全景及设备铭牌照片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
4、企业对申请报告和所附材料真实性负责的声明(原件,盖章);
5、其他材料。
三、其他事项
1、集中申报时间: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5日。由企业自愿申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2、受理申报地点: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三楼工业运行股(联系电话:0766-2977812)。
3、申报的奖补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二十条”规定,每家企业单项奖补资金只能申报一次。
附件:
1.《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新府办〔2017〕43号)
2.《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的实施细则》(新经信〔2019〕5号)
3.2020年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申报书
新兴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27日
附件1: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的通知.pdf
附件2: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二十条的实施细则》的通知.wps
附件3:2020年度促进新兴县不锈钢制品产业和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奖补资金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