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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新兴县工信商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271E/2024-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工信商务局 成文日期: 2024-08-12
名称: 新兴县工信商务局内设机构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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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工信商务局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4-08-12  浏览次数:-

县工信商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保密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作工作。承担信息、安全、政务公开、宣传、内部信息化建设、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等工作。起草重要文件、文稿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各股室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和规章制度。

(二)工业运行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的工业产业政策,拟订工业领域相关发展规划、计划和产业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分析工业运行态势,研究工业领域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工业领域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和有关对策建议。承担工业企业数据分析、报告等企业情况综合工作,进行预测预警,并做好信息发布和信息引导。承担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指导工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

拟订工业园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有关产业共建和产业转移的政策措施,承担工业园区综合协调、提质发展、扩能增效工作,指导全县优化园区布局、工业进园和产业集聚发展。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

协调推动装备制造、材料工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创新及应用。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

承担装备工业、材料工业、消费品工业、电子信息工业、盐业等相关行业管理工作,执行有关钢铁、有色、稀土、石化(不含炼油)、化工(不含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建材、医药(含生物医药)、轻工、纺织服装、食品、家电、电子信息等工业产业政策并协调落实,指导行业结构调整。

负责全县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拟订全县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发展规划和措施,组织实施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环节建设项目、科技项目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管。承担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行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工作。

拟订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生产服务业相关行业管理工作,促进服务型制造发展,推动有关工业生产服务业模式创新。推进工业设计、工业电子商务应用、工业品牌、工艺美术行业发展。促进供应链管理技术推广应用。

(三)工业促进股

执行有关固定资产投资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分析工业项目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拟订工业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等专项资金年度投资计划并组织实施,审核、上报和办理需经国家、省和市审批、核准、备案的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投资项目,促进工业投资和工业技术改造投资。

执行相关产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工业企业品牌培育、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指导工业领域及相关新兴产业的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推进相关产学研用联合和创新成果产业化。指导工业领域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拟订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和清洁生产促进的专项规划及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相关重大示范工程,推进绿色制造。

(四)信息化发展股

拟订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化领域产业规划和措施并协调落实,拟订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及其产业的相关发展规划、产业措施并组织实施,承担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化领域相关行业管理工作。监测电子信息工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信息化领域运行情况,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近期主要经济预测指标和政策建议。

推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工作。拟订社会信息化应用促进措施,负责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及应用推广工作,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培育融合发展新业态、新模式。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推进信息消费发展。协调推进全县通信管线、站点、公共通信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的资源共享和互联互通。协助推进重点信息化工程。协助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电子商务应用与发展。

指导推进社会经济领域数据开发、应用和管理创新。推动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引导相关产业集聚发展。

协助无线电主管部门做好有关无线电管理工作。

(五)中小企业股

贯彻落实有关中小企业发展各项政策法规,拟订促进全县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的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对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推动中小企业上规模,培育民营骨干企业,推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统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中小企业技术推广、人才培训、管理培训、市场开拓、政策信息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机制。指导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规范服务。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中小企业对外交流合作。落实省、市促进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融资政策措施,协调推进各类金融机构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规模,推进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促进各类融资服务机构和平台服务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

(六)商贸股

贯彻执行市场布局、开拓及有关健全和规范商品市场体系的政策规划。配合提出城市商业网点规划,指导商业体系建设。指导社区商业发展,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等重要商品流通体系建设。贯彻执行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的政策规划。推进流通标准化。推行连锁经营、商业特许经营等现代流通方式,深化商贸流通体制改革,协调解决商贸流通中的重大问题。推动流通业品牌建设。制定全县物流业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

承担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相关协调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商业信用销售,推进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监测分析市场运行态势、商品供求情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相关工作。

承担商贸服务业(含批发、零售、家政、餐饮、住宿业等)管理、发展相关工作。提出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流通行业发展工作。依法对拍卖、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推进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电子商务发展政策规划。推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促进电子商务推广与应用。促进网络零售、电子商务服务业等多业态发展。承担电商统计分析相关工作。指导并推进现代商务服务信息公共平台建设。

(七)外贸股

负责编报和组织实施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监测分析商务和口岸宏观运行情况。组织研究对外开放、商务和口岸发展趋势及重大问题,拟订相关政策建议。承担有关统计和综合性材料起草等工作。综合协调有关自由贸易区事务工作。

贯彻执行商贸服务、服务贸易发展政策规划,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服务贸易进出口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服务贸易进出口管理、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服务外包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服务外包平台建设。承担跨境电子商务相关工作。

组织实施机电产品以外的进出口商品目录。承担企业申请限制类商品进出口经营资质相关工作。组织实施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除粮食、棉花外)进出口计划以及进出口商品配额、关税配额计划。协调供应港澳的配额商品工作。

负责制订对外贸易发展和国际市场开拓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贯彻执行对外贸易促进政策规划,指导协调全县对外贸易促进体系建设,优化对外贸易发展环境。调整对外贸易商品结构,促进对外贸易发展方式转变。负责管理会展业。指导和监督各类交易会、展览会以及赴外举行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指导、协调、推进外贸品牌建设工作。承担机电和高新技术产品贸易促进工作。管理机电产品进口目录。监督协调机电产品国际招投标工作。

指导和协调对本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的应诉及相关工作。参与对进口产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调查,依法组织产业损害调查及其他贸易救济措施。指导和协调国外贸易壁垒应对工作。组织县内产业竞争力调查及影响评估,指导协调本县产业安全应对工作。综合协调本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

贯彻执行外商投资政策措施。拟订年度外商投资指导计划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外商投资项目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承担外商投资统计工作。贯彻执行有关开发区建设发展的政策规划。负责有关开发区情况汇总、评价工作。研究分析有关开发区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本县加工贸易进出口和统计工作。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工作。

贯彻执行有关对外经济合作、对外投资的政策规划。负责对外投资管理和服务工作。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合作业务。承办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权益保护相关工作。承担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和境外就业统计工作。

拟订全县商务交流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全县性商务和口岸的重要外事活动。负责本系统外事和对外交流工作。收集和发布有关经济合作交流信息。推进海内外(含港澳台)经贸网络的建设与管理,协调驻外经贸代表机构有关工作。负责融入粤港澳大湾区经贸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域经贸合作、协作相关工作。承担我县对台经贸相关工作。

贯彻执行口岸开放有关政策规划。承担口岸开放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查验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和通关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口岸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组织推进口岸查验方法、监管模式改革创新。负责检查、督促本县口岸执行相关政策、法规、安全生产的情况,统筹推进电子口岸建设和口岸信息化工作。

(八)投资促进股

负责拟订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的地方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指导、督促有关工业园区制定和实施投资促进的制度。负责起草相关业务的综合性文稿;负责开展投资促进情况的调查研究并提出建议。负责建立健全全县投资促进工作综合评价体系,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投资促进绩效考核办法和奖惩制度,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工作秩序。负责编报并下达全县招商引资指导性目标计划,汇总通报全县投资促进综合统计报表。

统筹指导和管理协调全县投资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配合参与全县重大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参与全县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洽谈、协调工作。负责策划、组织和承办县委、县政府决定开展的重大招商引资活动。参与各类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全县投资环境的宣传推广和专题推介,编制投资指南和招商目录。负责收集和发布全县招商引资项目信息,推动全县招商资源统筹整合和优化配置。

负责引进、对接、跟踪县级产业类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推动项目落地。协调实施招商引资项目的布局、准入、选址和流转,并管理和维护全县招商项目数据库。负责签约项目落地、开工、建设、开业、投产、达产等推进过程中的跟踪、协调和提供优质服务工作。负责研究分析全县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解决意见和建议。

参与组织协调区域经济合作。负责全县承接国内产业转移的招商引资工作。

(九)人事股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协调落实本部门执法责任制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和职能转变相关工作。承担公平竞争审查、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党群党务、人事管理、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普法教育培训、工、青、妇、民兵、乡村振兴、信访维稳、应急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等工作。负责本单位及企业的普法工作。指导工业、商贸服务业、信息化领域的人才建设工作。承担内部审计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