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4〕219 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服务外包及软件出口信息管理应用、服贸统计监测、技术贸易管理信息应用系统)填报本年度服务外包业务数据,上半年的数据应于12月31日前填报并经省、市商务部门审核通过,并于2025年2月7日前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材料及初审报告(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局外贸股。(联系电话:0766-2977029)
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发展事项)申报指南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