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社区)、圩镇各单位:
鉴于“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个别成员工作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河头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黄碧康(党委书记)
副 组 长:何启妍(党委副书记、镇长)
成 员: 孙贻云(人大主席)
区远钧(党委副书记)
崔祺斌(党委副书记)
刘慧平(党委副书记)
区承亮(党委委员、副镇长)
陈建明(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梁家伟(党委委员、镇纪委书记)
秦晓俐(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赖永豪(党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梁卫宇(人大副主席)
卢芳菲(副镇长)
叶志发(综合行政执法办主任)
练志雄(二级主任科员)
江锦荣(三级主任科员)
梁炳建(三级主任科员)
邝祖强(综治中心专职副主任)
严国林(派出所所长)
莫熙亮(农办主任)
李启昌(公共服务办负责人)
黎企才(规划办负责人)
顾尚明(团镇委副书记)
莫元庆(财政所负责人)
胡 健(河头中学校长)
练培友(河头中心校校长)
练恒强(湾中村支书、主任)
练建初(湾边村支书、主任)
练卫星(楼下村支书、主任)
陈爱文(河仔口村支书、主任)
盘文业(河西村支书、主任)
练国祥(河头社区支书、主任)
郑东平(料坑村支书、主任)
钟子添(步郎村支书、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河长制”办公室(设在镇农办,办公电话2221156),梁卫宇兼任办公室主任,莫熙亮任副主任,办公室人员有:刘伟海、曾天祥。
“河长制”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河长制”工作的日常运行,开展综合协调、督察等日常工作;
二、拟定“河长制”相关管理制度、监督各项任务的落实;
三、做好上级领导关于河长制工作批示的督查、办理;
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中共新兴县河头镇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