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处理了一起承揽合同纠纷,有效维护双方合法权利,也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人民调解的温情。
6月12日,练某龙反映自己帮某某建材公司修理轮胎,多次向公司负责人赵某云讨要都没拿到相应的款项,所以向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提出调解申请,要求赵某云及时支付款项。在接到申请后,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于6月25日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分别向练某龙和赵某云了解情况,掌握事情的来龙去脉。经查明,练某龙长期承揽某某建材公司的轮胎更换和维修业务,公司负责人赵某云定期支付相应的款项。近期赵某云发现更换不久的轮胎存在老化、破洞等问题,要求练某龙维修但未达到预期效果,故不愿支付最新一期的维修款项。练某龙表示已对破损轮胎进行维修,不影响正常使用,不应以此为由拖欠合同款项,双方就此产生矛盾。然后,调解员向当事人讲明在案涉承揽合同中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自身诉求,切忌意气用事,劝解双方换位思考以实现共赢。最终,经调解员多次沟通谈话后,双方化解了干戈并达成了一致协议。
本次调解涉案金额虽少,但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河头司法所将继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究矛盾纠纷化解多元化解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用心用情为人民群众解决急难愁盼。
通讯员:黎美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