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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2206/2025-00117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5-07-11
名称: 告幼儿园家长关于收费问题的一封信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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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幼儿园家长关于收费问题的一封信

发布日期:2025-07-11  浏览次数:-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了保障您的权益和资金安全,我们特向您提醒以下关于幼儿园收费问题的重要事项。

一、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

(一)幼儿园必须按幼儿园公示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收费。

(二)幼儿园执行统一的收费项目:保育教育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

1.保育教育费简称保教费含节假日保教费),寄宿制幼儿园保教费可含住宿费。

2.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含营养餐点,不含用餐所需的器材费用)、托管费、校车费。

3.代收费,包括:生活用品费、外出活动费、体检费。

上述未列明的收费,家长有权拒绝缴纳

二、收费时间

(一)幼儿园保教费按学期收费,不得在幼儿注册(入学)前预收,不得跨学期收取。

(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家长自愿、据实结算、不得营利的原则,由各幼儿园根据幼儿实际需要,按月或按学期收取。

三、家长缴费方式

(一)家长缴纳的各项费用务必缴入幼儿园对公账户,并主动索要正式缴费票据,不能缴入园长、教师等个人账户(含微信、支付宝账户等)。如缴入个人账户,后期产生退费纠纷将难以维权。

(二)家长不要因园方宣传打折优惠提前缴费、超期缴费,要特别警惕幼儿园给予的各种“折扣”、优惠预存等宣传诱惑,防范资金风险。

四、咨询方式

家长如幼儿园收费问题有不清楚的地方,可向教育部门咨询,咨询电话:0766-29783110766-2978322

让我们共同守护孩子成长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新兴县教育局

2025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