稔村镇党委、政府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党政和人大办公室。承担镇党委、镇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接待、综合协调、政务公开、对外联络、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政策性文件、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核和上报备案;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检查和督促重要工作和中心任务的落实完成情况;配合上级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的开展;负责辖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综合协调、考核评价、监督检查、总结宣传等工作。承担镇人大日常事务;承办镇人大会议及做好闭会期间的日常工作,负责草拟镇人大工作要点、总结、报告,以及镇人大其他综合性文稿办理;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主席团会议的筹备和会务等有关工作;组织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参加履职学习和培训,做好联系代表和代表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服务保障工作;承担镇人民代表大会及主席团决定事项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等工作;受理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承办主席团和主席、副主席交办的工作。
(二)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宣传、统战、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代表的联络及相关服务工作;负责基层党员队伍建设、基层组工干部队伍管理,承担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负责干部的选拔、任用、培养、考核、监督工作,承担人事档案、人事变动、录(聘)用、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离(退)休干部职工管理和服务,干部出国(境)管理;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基层人才的引进、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和统筹联村工作;指导协调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负责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围绕“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重点任务和难点问题,做好辖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组织动员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拟订辖区内的经济和产业发展规划,引导产业结构调整,制定实施相关区域经济措施;负责区域优化改善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健全营商环境诉求建议渠道,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负责协助辖区内重大经济建设和公共设施项目开发工作;负责企业服务、企业信息采集、工业统计等工作,指导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协调解决辖区内工商业经济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贯彻落实上级关于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统筹辖区各类招商引资工作,参与重大投资项目的招商引资和推进服务工作;负责招商引资信息收集、发布和对外联系;承担招商项目的考察、洽谈、对接和引荐;协调招商引资及相关项目建设工作。负责统筹推进镇域经济,牵头开展镇域经济布局和发展工作。
(四)公共服务办公室。负责公共服务、党群服务、社会事务、政务服务等工作,负责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残联、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负责“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工作;负责党群服务平台建设及管理协调工作;指导推进村(社区)公共服务和综合管理;按照管理权限,承办相关市场监督管理行政许可审批和备案工作。负责落实省、市、县关于推进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升行动有关政策,协助做好义务教育均等化、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等领域的公共服务城乡一体化建设任务。
(五)平安法治办公室(司法所)。负责维护辖区内社会秩序稳定,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信访维稳、法治宣传教育、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工作。定期集中排查辖区内的矛盾纠纷,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投诉事项,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组织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和法治建设工作;协助做好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教育帮扶;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引导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司法鉴定等法律业务;承担对基层法律服务和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指导监督的具体工作;承担镇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为镇人民政府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进行合法性审查;协助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配合开展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建设;引导辖区内单位履行社会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完善治安防控体系;负责基层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基层治理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管理保障、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微网格”治理工作;负责加强和完善乡村治理工作,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开展乡村治理示范创建工作。
(六)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防汛防旱防风、防灾救灾、消防(包括森林防火)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组织制定、完善和实施各类应急预案;负责组织应急指挥平台和体系建设,组织协调救援场所建设及物资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力量,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负责组织安全生产和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村(社区)做好应急管理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七)农业农村办公室。负责防返贫监测、移民、农业、林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推动农村发展,牵头实施乡村振兴、美丽乡村建设工作;负责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化发展的指导、协调等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承担动植物防疫检疫、动物重大疫病、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控等工作;按权限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公共服务工作和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事项。负责牵头开展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乡村绿化美化规划相关工作。承担村级财务管理等工作;负责管理本镇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指导村级“三资”管理。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推动现代乡村服务业发展,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指导村(社区)盘活乡村闲置资源资产,协助做好促进产业有序转移、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建设等工作。
(八)规划建设办公室。承担建设规划的编制和报批,组织实施城乡规划和建设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核发村庄规划范围内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上建住宅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实施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负责协助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负责基础设施及公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乡道村道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等工作;负责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负责做好自然资源的规划、开发利用和保护等工作,实施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土地开发利用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辖区内矿产资源开采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地质环境管理;负责监督管理辖区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问题。负责统筹开展乡村建设行动,做好乡村农房规划建设管控等工作;负责制定本辖区乡村建设规划,按照市、县总体规划,统筹做好辖区内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布局规划、村庄建设规划、农房风貌规划等工作。
(九)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本镇生态环境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和节能减排工作的实施;负责辖区内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建立并完善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制;负责组织协调农业污染、生活污染及工业污染的综合防治工作;负责落实“河长制”;负责推进农村“三大革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管护等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内大气、水污染防治以及水资源保护、水环境治理、节约用水等工作;负责园林绿化管理工作,做好历史文物、名胜古迹的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做好特色风貌提升、乡村绿化美化等工作。
(十)纪检监察和审计办公室(与县监察委员会派出稔村镇监察组合署办公)。承担镇党的纪律检查、监察等日常工作。依照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根据授权,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提出监察建议,依法对公职人员进行调查、处置。负责本镇内部审计工作;负责镇党委、镇政府及所属事业单位、企业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的审计工作,负责单位内部管理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等方面的审计工作;负责本镇辖区内农村“三资”管理的监督,对行政村、村民小组及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财政财务收支、经济管理等方面开展审计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督促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开展辖区“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财务资产相关审计和监督工作。
(十一)综合行政执法队(副科级)。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统一指挥调度派驻执法机构开展执法活动,集中行使上级依法授权下放、委托的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城镇和乡村治理、城市管理、安全生产等领域的执法权限;推动镇综合执法机构与县直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配合上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镇的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建立综合行政执法平台及网格化执法管理模式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日常行政执法巡查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助处理辖区内重大行政违法案件,完成辖区内重大、临时、突发事件的执法工作和重大保障执法任务。负责在辖区内宣传贯彻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依法查处无照、无证生产经营行为;负责辖区内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以及开展安全抽检工作;负责辖区内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开展特种设备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辖区内不正当竞争、广告、产品质量、价格、合同实施、标准化、计量等监督管理;开展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和监督镇环境卫生和村容村貌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和监督村(社区)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和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做好圩镇秩序管控等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