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2024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扎实推进新一轮千亿斤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围绕“稳口粮、稳玉米、稳大豆、扩油菜”的目标,把粮食增产的重心放在大面积提高单产上,加快构建具有我县特色的轮作休耕制度,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农农计〔2024〕83 号)、《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的通知》(粤财农〔2024〕49号)和《关于印发云浮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农计〔2024〕21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把轮作休耕作为统筹当前与长远、协调生产与生态、兼顾用地与养地的制度性安排,围绕实施“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聚焦重点作物、明确重点区域、完善技术路径,进一步优化耕地轮作休耕制度,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持续扩种油菜,为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提供有力支撑,推动大豆油料自给率稳步提升。
二、任务内容及区域
(一)任务内容。按照《关于印发云浮市2024年轮作休耕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农农计〔2024〕21号)要求,市农业农村局下达我县2024年度轮作休耕项目资金共52.9万元,主要任务是实施粮油轮作,面积3527亩,主要开展包括稻油、油稻等粮油轮作模式。各镇要提前做好统筹规划,充分发挥项目的集聚作用,因地制宜探索建立适合本地区的粮油轮作制度,在进一步夯实我县水稻种植面积基础上,大力扩大油料作物种植面积,集成一批粮油轮作、用地养地相结合的生态种植技术模式,不断提升土壤肥力和耕地质量等级,促进生态环境改善,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
(二)任务区域。2024年在全县12个镇安排轮作休耕项目任务(详见附件4)。各镇可结合本地资源禀赋和粮油轮作中的短板弱项,优先选择家庭农场、种植大户、专业合作社、农业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以下简称为“新型经营主体”)承担项目任务,也可优先选择已有一定基础和工作积极性较高的重点行政村,开展整村整建制推进项目实施,避免平均主义,提高项目实施成效。
三、资金用途及管理
补助资金不得用于单位基本支出、单位工作经费、兴建楼堂馆所、偿还债务及其他和耕地建设与利用无关的支出。各镇可统筹采取补钱、补物、补服务等方式,调动规模经营主体和种植户参与积极性,确保任务有效落实。操作方式上,资金使用可以采取现金直补,也可以通过购买种子、肥料等实物或服务方式,提高可操作性和实效性。补助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确定,中央财政每亩补贴150元,各镇针对不同轮作模式、不同轮作区域,可结合实际确定具体补助标准,允许适当降低亩均补助标准,扩大补贴面积。采用现金直补方式的实行先种后补,采用购买实物或服务方式的要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将轮作休耕补助与其他补贴政策相衔接、同向发力,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激励效应。此外,鼓励保险公司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服务,强化轮作休耕新技术、新模式推广应用风险保障。
各镇要统筹部署资金执行进度,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强化进度安排,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做好项目资金的及时兑付、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力争在2024年年底前完成资金全部支出(部分涉及冬种的项目2024年年底前要完成整体进度80%以上,并在2025年3月份前完成全部支出)。轮作休耕项目已列入中央直达资金,中央、省级可在财政资金系统上监控到资金使用进度。各镇要加强项目进展调度,及时填报项目实施进度、绩效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各镇要建立项目实施区域和补助对象名录台账,对项目实施区域面积、区域位置、涉及有关新型经营主体的信息、种植作物信息、所补助当季作物种植和长势影像图片资料、补助内容、补助标准、补助金额、发票票据(如有)等信息进行登记建档。
四、工作要求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领导亲自抓落实,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资金投入上动真格、出实招,可统筹省级涉农资金加大投入,出台轮作休耕配套资金,推进轮作工作落实落地、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镇要细化绩效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尽快制定本级实施方案,明确实施内容、实施区域、技术路径、操作方式、资金使用、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部署项目落实工作。承担任务的镇需与承担任务的农户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协议书(一式三份,镇、村委、农户各保留一份),明确实施面积、补贴资金、相关权利、责任和义务;承担任务的镇与技术单位开展技术支撑服务的,需签订服务协议(一式三份,镇、村委、技术支撑单位各保留一份),明确轮作模式技术指导内容,包括协助组织项目验收等相关工作。请各镇将实施方案和补助对象名录台账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
(三)精准指导服务。县农业农村局成立县级轮作休耕项目专家指导组,各镇要加强与专家指导组沟通协作,制定适合本区域的轮作种植技术指导意见,在关键农时季节深入主产区开展巡回技术指导或培训。各镇农业农村部门要组建技术指导小组,鼓励实行“一镇一专家团队”的包片联系制度,指导承担任务地区的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掌握技术要领,搞好农机农艺结合,选用优良品种等,为轮作试点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四)强化绩效管理。县农业农村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部门对轮作休耕项目工作开展督促指导,细化目标任务、加强过程管理,推动政策资金落地见效。要确保任务落实。各镇要层层落实责任,镇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与实施主体签订任务承担协议并及时公示。要定点跟踪监测耕地质量等重点任务落实情况。要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及时足额拨付中央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做好项目进展调度,及时填报实施进度和资金管理有关情况,建立补助对象名录,全过程建档立案。
(五)搞好宣传总结。各镇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稻油、油稻、稻稻油等轮作模式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引导社会各界关注支持粮油轮作工作。要通过现场观摩、经验交流、典型示范等方式,宣传轮作的积极成效,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认真总结项目实施经验做法,对粮油轮作促进效益增收明显的,及时将典型总结报送市农业农村局。各镇于2024年12月6日前将本镇的主要做法、取得成效、工作建议和下一年度任务资金需求等情况,形成工作总结(包括典型)报送县农业农村局(种植业与种业管理股)。任务落实、信息调度、总结报送等情况将作为下年度项目安排的依据。
附件:1.县级轮作休耕项目专家指导组名单.wps
4.2024年中央耕地建设与利用资金(耕地轮作休耕)分配表及任务清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