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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1830/2024-00304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4-11-11
名称: 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使用童工案
文号: 发布日期: 2024-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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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使用童工案

发布日期:2024-11-11  浏览次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新人社监〔2024〕232号

处罚名称:

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使用童工案

处罚事由:

2024年8月21日,群众反映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使用童工的事项。我局已于2024年9月26日立案。

经查,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共招用了2名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下称“使用童工”),在2024年7月3日至9月25日期间使用童工苏**(身份证号码:445321200910******)85天;2024年9月4日至9月25日期间使用童工张**(身份证号码:445321200811******)22天。违反了《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

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第六条第一款和《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的规定,对该单位使用童工苏**85天按3个月计算,罚款15000元;使用童工张**22天按1个月计算,罚款5000元,共计罚款20000元。

处罚依据:

《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和

《关于贯彻落实<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9号)

处罚类别1:

罚款

处罚类别2:

行政相对人名称:

新兴县新城镇联丰汽车保养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5321MACRL7KH3Q

经营者:

刘宗朋

处罚结果:

处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4年11月4日

处罚机关: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当前状态:

地方编码:

数据更新时间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