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新城镇发林食品店:
本委受理卢嘉琪诉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1、确认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10月29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支付工资、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补偿金,合计100770元。本案原定于2025年2月6日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由于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举证通知书》和《调解建议书》。因此本案现定于2025年3月6日上午9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