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人社监〔2024〕341号 | ||||
处罚名称: | 广东海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 ||||
处罚事由: | 2024年12月3日,黄伟权向我局投诉广东海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欠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46500元的事项,我局于2024年12月9日立案; 经查,该公司拖欠黄伟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46500元。2025年1月21日我局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新人社监〔2024〕341号),责令该公司限期内付清所欠员工工资,但该公司没有在期限内付清,现仍拖欠黄伟权2022年7月1日至2023年4月28日工资46500元。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
处罚类别2: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广东海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5321MA4UMHH06U | |||||
法定代表人: | 郑海建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2月28日 | ||||
处罚机关: |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
广东海美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发布日期:2025-03-04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