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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1830/2025-00088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文日期: 2025-03-20
名称: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4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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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5-03-20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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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委受理卢嘉琪诉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等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22号),申请人卢嘉琪1、请求确认申请人与你方自2023年11月11日至2024年10月29日之间存在劳动关系;2、请求你方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经济补偿金、工资,合计100770元。本委在2025年3月6日上午9时安排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裁决,1、确认你方自2023年12月9日至2024年10月29日与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2、申请人2024年10月份的工资4785元和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36087.8元,由你方支付。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