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2025年第24号)
台山雅卓城明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余振华诉你公司关于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争议案件(案号是:新劳人仲案字〔2025〕158号),申请人请求你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321.39元。本委于2025年5月14日在本委仲裁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经裁决,申请人的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5321.39元,由被申请人支付。因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仲裁裁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公告(第25号)
新兴县新城镇睛益求精视力保健服务中心:
本委受理李秋华诉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5]第242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拖欠工资、经济补偿金、押金、交通费、资料费、误工费,合计24800元。本案定于2025年7月14日10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由于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自发出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