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人社监〔2025〕63号 | ||||
处罚名称: | 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 ||||
处罚事由: | 2024年11月25日,黄光元向我局投诉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5月至9月份工资24500元; 2025年1月2日,刘应军向我局投诉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5月份工资3500元、7月份工资5500元、8月份工资4582元、9月份工资3666元,合计17248元; 2025年1月27日,萧国月等11人向我局投诉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份工资383511.33元; 2025年2月10日,陈永河向我局投诉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2024年5月份工资3600元、7月份工资3666.8元、8月份工资3116元、9月份工资5372元、10月份工资5700元、11月份工资3240元,合计24694.8元; 我局已于2025年4月8日立案并案处理,案号为新人社监〔2025〕63号。 经核实,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黄光元等14人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份工资449954.13元。2025年5月6日我局向该公司发出《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新人社监〔2025〕63号),责令该公司限期内付清所欠员工工资,但该公司没有在期限内付清,现仍拖欠黄光元等14人2024年5月至2025年1月份工资449954.13元。 | ||||
处罚依据: | 《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四条 | ||||
处罚类别1: | 罚款 | ||||
处罚类别2: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9144532107513875XH | |||||
法定代表人: | 麦伟强 | ||||
处罚结果: | 处罚款人民币捌仟肆佰元整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年6月12日 | ||||
处罚机关: | 新兴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
当前状态: | |||||
地方编码: | |||||
数据更新时间戳: |
新兴县顺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拖欠工资案
发布日期:2025-06-18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