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名域化妆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梁子凤诉你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争议一案(案号:新劳人仲案字[2026]第20号),申请人要求你单位:支付申请人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差额、劳动报酬、经济补偿金,合计28351元。
本案原定于2026年1月21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由于无法联系你公司,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答辩通知书》、《开庭通知书》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因此本案现定于2026年2月26日15时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自发出公告之次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新兴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