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新兴县市场监管局结合职责认真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粤市监信监〔2024〕231号)、《云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云浮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府办函〔2023〕83号),持续优化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进一步提振经营主体信心,充分激发民营经济生机活力。
一是推行便利企业跨区域经营和迁移改革。贯彻落实《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化“省内通办”实施我省市场主体省内迁移通办的通知》,将省内跨市迁移和市内跨区迁移由原先的迁入预审、迁出登记、迁入登记3个环节,整合为迁入登记1个环节。企业迁移只需要在迁入地一地完成,迁移时间压缩到2个工作日内办结,最快1个工作日内办结。2023年全县共办理迁移登记事项38件,其中13家企业办理跨区域迁入登记,25家企业办理跨区域迁出登记。
二是推行企业住所(经营场所)“一照多址”改革。贯彻落实《云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企业“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登记意见(暂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放宽“一照多址”、“一址多照”的准入条件,激发企业内在活力,对于市场主体在住所以外开展经营活动的,免于办理分支机构登记。目前,全县共有8家企业办理了“一照多址”登记。
三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公共服务质量。多部门网络共享,有效便利企业开办服务。积极引导企业、个体工商户广泛使用“粤商通”“政银通”、开办企业“一网通办”平台等办理登记,全面推进全程电子化登记。目前全县已通过智能审批核发营业执照114张。
四是持续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设立登记“智能自助办”,申请人在窗口办理开业登记的全流程证照“立等可取”,全流程办理时间1个工作日内办结,开办企业“一单全免”零成本。推行为新设企业免费刻章4枚、个体工商户免费刻章1枚的政策。自2020年6月实施免费刻章政策以来,全县已免费送出印章24284枚,共为市场主体减轻负担607.1万元。
五是实施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帮扶。根据个体工商户经营规模、营业收入等,分类予以帮扶培育,对“生存型”个体工商户,以纾困帮扶为主,提升存续能力;对“成长型”“发展型”个体工商户,选树培育“名特优新”,提升品牌、产品、服务知名度。今年以来,已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51户,已有22户个体工商户升级成为有限公司,1户个体工商户升级成为个人独资企业。
六是提供更加便捷的年报服务,推进“多报合一”,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积极组织开展年报政策宣传,指导经营主体更好履行年报信息公示义务。按照《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规定,做好大型企业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的年报公示工作。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我县2023年度市场主体企业年报率为9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