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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MB2D08833Q/2025-00029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3-06
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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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亮点

发布日期:2025-03-06  浏览次数:-

  明确经营者责任‌:条例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服务(包括免费赠送、试用等形式),必须确保其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如果商品或服务存在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且不影响正常使用性能,经营者必须在提供前如实告知消费者‌。

  ‌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服务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收费标准。营销活动必须在消费者充分知情的基础上进行,确保消费者的知情权‌。

  ‌规范自动续费‌: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必须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

  ‌禁止强制搭售‌:经营者通过搭配、组合等方式提供商品或服务的,必须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禁止大数据杀熟‌:经营者不得基于大数据和算法进行价格歧视,确保同一商品或服务在不同消费者之间的价格公平。

  ‌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条例加强了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经营者合法、正当、必要地收集和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并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规范预付式消费‌:对预付式消费等新领域新问题作出了专门规定,完善消费纠纷先行和解、行政调解、多元化解等机制,将更多纠纷化解在源头‌。

  ‌打击虚假宣传‌:禁止经营者虚构交易信息、经营数据,不得篡改、伪造、隐匿用户评价等行为,防止欺骗、误导消费者‌。

  这些亮点共同构成了《条例》的核心内容,旨在全面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规范市场行为,促进公平交易,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