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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MB2D08833Q/2025-00086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5-08-15
名称: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委会2025年7月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及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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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委会2025年7月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及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5-08-15  浏览次数:-

  一、基本信息

  2025年7月,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函、来访等途径共接收消费者各类诉求信息共332件,其中咨询51件,投诉153件,举报82件。消费咨询投诉举报热点主要集中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销售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侵害消费者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广告违法行为等,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0.6万元。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一)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  

  2025年7月,本系统共登记投诉类案件153件,其中商品消费投诉115件,占比75%,服务消费投诉38件,占比25%。

  投诉性质类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质量

28

18%

售后服务

27

17%

食品安全

18

12%

  投诉商品类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食品

54

35%

化妆品

16

10%

家居用品

10

7%

  投诉服务类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餐饮和住宿服务

4

3%

文化娱乐体育服务

4

3%

销售服务  

3

2%

  (二)消费者举报信息统计

  2025年7月举报案件82件,主要问题是广告违法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举报类排名前三名情况列表

举报类别

举报数量(件)

比例(%)

广告违法行为

22

27%

不正当竞争行为

14

17%

侵害消费者行为

10

12%

  2025年7月投诉举报特点:本月投诉举报对比去年同期上升16%,主要反映投诉食品、家居用品的问题有所上升,已依法处理。

  二、明白消费 理性选择 防范陷阱 新兴县消委会发布家装建材消费提示

  新兴县消委会近日发布家装建材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明白消费、理性选择,防范家装建材行业消费陷阱。

  选择正规购买渠道。消费者应优先选择经营资质齐全、信誉口碑良好、售后完善的正规家居建材市场或专营店;理性对待经营者的促销手段,做到货比三家,切勿贪图便宜购买无售后保障的商品。

  定金与订金需甄别。根据有关规定,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数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而订金只是预付款性质的一种支付,不具有定金的法律约束力。消费者在购买建材尤其是定制类商品时,要事先了解两者区别,谨慎支付定金。

  合同签订要谨慎。消费者定购家居建材时,应及时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合同,合同内容需将商品品牌、型号、材质、制作工艺、环保要求、交货期限、安装要求、安装时是否存在附加费用、违约责任、“三包”责任规定等重要条款逐一列明。定制类商品需实地测量,并在测量单子上注明尺寸要求、款式设计、安装日期等。口头承诺的事项应一并列入合同,或以补充合同的形式进行签字确认。

  虚假宣传要提防。有的商家在广告宣传和销售介绍时,虚假宣传企业及品牌荣誉等信息,甚至夸大服务承诺等。消费者要理性看待价格,谨防商家虚构原价。对于全屋定制类家居产品,消费者应要求商家提供详细的设计图纸,标注尺寸、工艺、材质、颜色等信息,或出具效果图并作为合同附件。如有实物展品,可拍照作为交付对比依据。

  新兴县消委会还建议消费者,在合同中要注明施工工期、质量要求、装修材料明细表等,注意保存合同、施工图纸、发票等证据;定购家居建材时,应注意查看定购的商品品牌、型号、材质、颜色等重要信息,注意保留样品和相关票据。如发生消费纠纷,协商未果或发现商家跑路时,及时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或报警,选择合法渠道理性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