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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MB2D08833Q/2026-00051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 2026-06-11
名称: 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保中心2026年5月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及消费提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6-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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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场监管局 县消保中心2026年5月消费者投诉举报信息统计情况及消费提示

发布日期:2026-06-11  浏览次数:-

  一、基本信息

  2026年5月,新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兴县消费者权益保障中心通过互联网平台、来函、来访等途径共接收消费者各类诉求信息共503件,其中咨询51件,投诉362件,举报90件。消费咨询投诉举报热点主要集中食品、化妆品、家居用品、销售服务、美容美发洗浴、餐饮和住宿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违法行为、广告违法行为等,咨询投诉举报受理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万元。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办结率100%。

  (一)消费者投诉信息统计  

  2026年5月,本系统共登记投诉类案件362件,其中商品消费投诉221件,占比61%,服务消费投诉141件,占比39%。

  投诉问题类别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售后服务

  82

  23%

  质量

  59

  16%

  食品安全

  31

  9%

  投诉(商品类)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食品

  80

  22%

  家居用品

  27

  7%

  化妆品

  24

  7%

  投诉(服务类)排名前三情况列表

  投诉类别

  投诉数量(件)

  比例(%)

  餐饮和住宿服务

  28

  8%

  销售服务

  25

  7%

  美容美发洗浴

  12

  3%

  (二)消费者举报信息统计

  2026年5月举报案件90件,主要集中于广告违法行为和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举报类排名前三名情况列表

  举报类别

  举报数量(件)

  比例(%)

  广告违法行为

  24

  27%

  产品质量违法行为

  11

  12%

  食品安全违法行为

  11

  12%

  2026年5月投诉举报特点:本月出现有部分投诉者以食品中存在毛发等异物进行投诉,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二、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提示——擦亮双眼,警惕低价陷阱

  在消费场景日益多元的当下,一些不良商家却动起了歪心思。日前,有消费者向新兴县消委会反映,被某影楼“138元超值写真”广告吸引,到店后却遭遇诱导消费,最终花费5000元。这类“低价引流—高价推销”的消费陷阱屡禁不止,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新兴县消费者委员会特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选择摄影服务时务必擦亮双眼,莫因低价噱头落入消费圈套。

  一、认清营销套路,防范“价格刺客”

  部分商家通过线上发布“超低价套餐”广告吸引消费者到店,随后以“风格过时”、“效果差”等话术贬低原套餐,利用“面子压力”诱导消费者升级高价服务。

  一些商家故意给消费者提供远超套餐数量的照片,利用消费者“难以割舍”的心理,以“单张高价精修”、“相册制作费”等名目加收费用,导致最终的消费金额远超出消费者的预期。

  有的商家在合同中标注“特惠套餐不退不换”等条款,这属于排除消费者权利的无效格式条款。商家若以此条款来胁迫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则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及公平交易权。

  二、签订合同四原则,筑牢权益防线

  明确服务内容,拒绝模糊表述。要求商家在合同中写明套餐包含的服装套数、拍摄场景、精修照片张数、底片归属(是否免费赠送)等具体内容。警惕“风格任选”、“多拍多送”等模糊承诺,要求细化到可执行标准(如“任选2套”、“赠送全部底片”等)。

  标注附加费用,拒绝隐性收费。明确超出套餐数量照片的精修单价、不同相册材质的费用以及制作费等附加项目的收费标准,以上项目需写入合同附件。若商家口头承诺“无隐形消费”,需以书面形式补充说明。

  拒绝霸王条款,留存修改痕迹。对“不退不换”、“最终解释权归商家”等不公平条款,消费者可要求删除或修改。若商家手写补充条款,需双方签字确认,避免单方强加义务。

  约定违约责任,保障履约质量。明确商家未按时交付照片、服务缩水等情形的赔偿标准(如按日支付违约金、全额退款等)。

  三、消费维权三步骤,依法高效止损

  保持理性,勇敢说“不”。面对商家“洗脑式”推销,可明确表示“暂不需要升级服务”、“需与家人商量”,避免冲动消费。若已付款但未接受服务,可与商家协商解除合同。

  固定证据,全面留痕。保存线上广告页面、聊天记录、合同原件、付款凭证、选片记录等材料。对商家口头承诺、诱导话术进行录音录像,必要时要求书面确认。

  多渠道维权,主张赔偿。优先与商家沟通,要求按合同履约或退还差价。如协商不成,可通过“全国消协智慧315”平台或12345热线等渠道反映问题。最后,亦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面对“低价诱惑”,请牢记“三不”原则:不轻信口头承诺、不签署模糊合同、不支付不明费用。若权益受损,请留存证据,依法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