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远程视频会见?
远程视频会见是指服刑、戒毒人员在监狱、戒毒单位内通过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与其亲属、监护人或其他人员进行可视化会面交谈。
广东省内监狱(戒毒)单位的服刑(戒毒)人员亲属、监护人原则上在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地点与服刑、戒毒人员视频会见。确有需要的,可不受户籍和居住地限制,选择在省内开放视频会见的地点与服刑(戒毒)人员视频会见。视频会见一般每月1次,每次会见时间一般不超过25分钟,每次会见人数一般不超过7人。一次视频会见折抵1次现场会见(探访)。
二、会见人远程会见流程
第一步 预约申请
1.可通过以下方式预约申请。(1)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现场申请。(2)通过官方网站(http://ychj.gdsf.gov.cn)及“粤省事”微信小程序、登录“广东司法行政”、“广东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申请。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办理的,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其他申请会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网上申请的,须实名注册,并实名登记申请会见人员的基本信息。
2.亲属、监护人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首次提出视频会见申请的,应当说明服刑(戒毒)人员所在监狱(戒毒)单位名称,并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户口簿等能证明本人身份和与服刑(戒毒)人员关系的证件、证明,进行实人认证后办理申请手续。如不在同一户口簿的亲属,应提供乡镇(街道)、公证机构、户籍部门等出具的关系证明。监狱、戒毒单位和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登记备案。
3.预约申请后,请留意电话或短信通知,如预约申请成功,按预约日期时间提前 30 分钟到县司法局办理远程会 见手续。
第二步 报到
1.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到县司法局报到核验身份,了解《广东省司法行政视频会见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签署《广东司法行政视频会见承诺书》。
2.因故变更会见时间、会见人的,应当重新办理预约申请手续,无故迟到或爽约的,当月不再安排远程会见。
3.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参加远程会见: (1)不在监狱、戒毒单位批准会见名单的;(2)未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本人实际与身份证件不符的;(3)身份证件过期或模糊、无法辨识真假的。
第三步 等候会见
1.服从司法局工作人员安排,在候见区等候远程会见。
2.服从值勤民警的安全检查,将手机等移动通信设备、具有照(摄)像、录音等功能的设备和其他不宜带进远程会见室的物品放入司法局设置的物品寄存柜。
3.会见人应当服从视频会见管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可以不予安排或者取消会见,并经地级以上市司法局批准、省司法厅备案,视情节在1至3个月内暂停会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携带危险品或管制物品,有暴力倾向的;
(2)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秩序或辱骂威胁工作人员的;
(3)大声喧哗、举止不文明,经工作人员劝阻不予改正的;
(4)呈现醉酒状态的;
(5)有明显精神病症状的;
(6)易突发重大疾病或引发猝死的;
(7)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会见室的;
(8)多次无故迟到或爽约,情节严重的;
(9)不遵守司法行政机关办公场所管理规定的。
4.有下列情形之一中止本次远程会见:
(1)扰乱会见场所秩序的;
(2)使用隐语、暗语或非规定语种交谈,不听劝阻的;
(3)谈论有碍服刑、戒毒人员改造戒治或涉及监狱、戒毒单位保密内容的;
(4)携带或使用手机、录音、摄影(像)设备的;
(5)其他违反会见、探访规定情形的。
第五步 结束会见
离开会见室,取回寄存物品结束本次远程会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