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各律师事务所、律师及律师行业从业人员:
近年来,部分法律服务咨询机构通过虚假宣传、冒充律师、违规代理案件、向律师低价转介案件等手段开展业务,对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一定的冲击,严重扰乱了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对优质法治服务的获得感。
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净化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获得高质量的法律服务,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新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县司法局在此向全县律师事务所、律师和律师行业从业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不以设立、参股、入伙、担任顾问等各种形式隐名或非隐名经营或参与经营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已经经营或参与经营的,立即退出。
二、不以办公、值班、驻点、接洽当事人等方式在法律服务咨询机构经营场所开展律师业务。
三、不接办法律服务咨询机构转委托的任何业务。
四、不私自接案,不违规收费,不低价竞争,不虚假宣传,不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结果,不以向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支付回扣的方式承揽案件。
五、不与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开展任何形式的非法合作。
法律服务市场的净化关乎行业尊严、行业利益、关乎地方法治营商环境的优化!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需要每一位律师行业从业人员的真诚付出、自律自爱。县司法局将做好监督管理,配合行业主管机关、有关部门对法律服务市场、律师行业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和整顿,规范法律服务秩序、净化行业环境。让我们着眼未来,志存高远,不贪图眼前小利,不计较一时得失,内强素质,外树形象,自觉抵制法律服务市场乱象,共同营造律师行业健康发展的一片蓝天!不断优化我县法治营商环境,为新兴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律师行业的法治力量!
新兴县司法局
2024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