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良性互动的新型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9月13日,新兴县司法局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召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座谈会。县司法局副局长伍秋英、公共法律服务和律师工作管理股股长李志扬和县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曾敏婷、副主任温家泳以及全县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及律师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检察院派发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印发的《关于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的十条意见》(下称《十条意见》)等文件资料,并与与会人员就《十条意见》提到的保障律师各项权利内容进行了深入学习。
随后,与会人员进行了座谈讨论。律师结合日常办案存在问题就如何进一步保障律师执业权利畅所欲言,对于律师会见、阅卷、听取意见等方面的问题深入讨论、全面沟通。建议依法完善参与诉讼机制,不断完善立案、受案、执行等诉讼流程,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县检察院表示,将按职责要求,履行好法律监督、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益,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县司法局感谢检察机关专门分派检察力量用于保障律师执业权益,表示将与检察机关、律师积极沟通,充分发挥纽带、桥梁及律师队伍管理作用,共同推动法治新兴建设。
会议指出,律师与检察官作为法律职业共同体,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中坚力量。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是司法公正的重要体现,事关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检察官和律师应忠诚履行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的职责使命,深入贯彻落实“十条意见”,合力构建互尊互信、平等相待、正当交往、互动协同的新型检律关系,积极探索检律协作新机制、新领域,推进律师执业权利及执业活动的全方位保障。
通过本次座谈,县检察院和县司法局以及律师都增强了对法律职业共同体认识,增进对彼此工作程序、制度规定的深入了解,培育共同的法治理念,为打造高质量发展的融湾先行示范县、奋进全国百强县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今后,县司法局将持续加大与县检察院、全县律师事务所的沟通联系,共同促进司法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