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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4743/2025-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2-04
名称: 工伤赔偿引纠纷 合力调解促和谐——新兴县司法局河头司法所成功化解一宗赔偿纠纷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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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引纠纷 合力调解促和谐——新兴县司法局河头司法所成功化解一宗赔偿纠纷

发布日期:2025-02-04  浏览次数:-

  近日,新兴县司法局河头司法所组织驻村律师会同镇人民调解员共同合力、圆满解决了一起涉及砍伐工人因工受伤赔偿纠纷案件,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2024年12月20日,当事人袁某向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反映,本人在砍木工作时左手前臂被电锯锯伤导致骨折,治疗出院后医生建议休养三个月后才能正常工作,现在因赔偿误工费用金额问题和林场老板产生争议,多次协商未果,遂向河头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2024年12月26日,河头司法所会同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河头镇综治中心开展调解会,并邀请驻村律师尹元胜律师到场参与调解。调解过程中,尹元胜律师向当事人袁某和林场老板了解详细的事情经过并理清其中的法律关系。首先,由于当事人袁某和林场老板没有签订合同,属于劳务关系。在劳务关系中,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进行赔偿,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赔偿责任。其次,袁某在工作期间林场老板已经帮其购买了工伤保险,袁某在治疗住院期间的医疗和营养费用已由保险进行赔付,误工费用金额可以根据双方意愿协商确定。

  调解员和律师耐心细致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针对争议事项进行具体分析,进一步缩小双方分歧,引导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争取达成一致意见。最终,林场老板愿意支付4000元人民币给袁某作为误工费用,袁某同意接受,双方达成协议并当场签订《人民调解协议书》,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调解充分发挥村(社区)法律顾问的专业优势,面对面为调解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法律解释,有效提升了矛盾纠纷调解的顺畅度。今后,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将进一步完善“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继续指导“律师进综治中心”坐班,积极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助力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水平,为“百千万工程”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