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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4743/2025-00070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 成文日期: 2025-06-20
名称: “行政复议+调解” 促案结事了人和——新兴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两起行政复议案件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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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调解” 促案结事了人和——新兴县司法局成功调解两起行政复议案件

发布日期:2025-06-20  浏览次数:-

  “我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近期,新兴县司法局通过“专业研判+多轮磋商”调解,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成功调解两起行政复议案件,促使当事人在调解现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使矛盾纠纷得到实质性化解,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今年2月,温女士因不服两个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而提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过程中,办案人员深入了解当事人诉求,经仔细审查资料后综合研判,办案人员发现两起案件由于涉及部门职能整合、历史久远等诸多复杂因素,导致行政机关之间的职能交叉,两个机关的答复均未满足申请人的合理要求。通过专业的研判分析,认为案件具备调解基础,于是积极引导双方进入调解程序,并将调解贯穿复议全过程。通过多次组织各方沟通协调和耐心细致辨法析理,今年5月,办案人员最终促成了两机关化解分歧,满足了申请人的合理诉求,申请人自愿撤回了行政复议申请,有效节约了双方的诉讼成本。

  自行政复议体制改革以来,新兴县司法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探索“行政复议+调解”纠纷解决机制,坚持“应收尽收,应调尽调”的原则,聚焦定分止争、案结事了,将争议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努力实现行政争议维权成本最小化,推动行政争议解决在萌芽、化解在行政机关、削减在诉前。今后,县司法局将继续以“复议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进一步优化“调解优先、应调尽调”机制,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早、化解在小,为擦亮“法治新兴”金字招牌、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能。(通讯员:林嘉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