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新兴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解矛盾纠纷653宗,调解成功650宗,与去年同比增长70%,调解成功率达99.54%,调解协议涉及金额1185.32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追讨欠薪796.3万元),与去年同比增长60%……刚出炉的一组人民调解工作数据显示,新兴县人民调解工作取得了较好的工作成效。
近年来,新兴县司法局积极探索完善“1+6+N”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如成立老支书调解室、边界调解室、探索庭所共建、人民调解+司法确认机制等。今年3月,新兴县司法局再一次创新多元化调解机制,会同县公安局联合印发《新兴县关于加强“警调对接”工作机制 开展“所所共建”试点工作方案》,试点开展“所所共建”,实现“警调对接”,大大提高了矛盾纠纷调处化解成功率,促基层社会治理效能大提升,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党建引领 所所共建聚合力
自去年底以来,新兴县司法局坚持党建引领,由党员领导干部牵头搭建协作桥梁,积极与县公安局谋划推进“所所共建”工作,通过多次沟通协调,制定方案,并试点推进。该工作模式是一种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主要依托派出所+司法所“所所共建”为小切口,形成“派出所的震慑力+司法所的柔性+村(社区)法律顾问加持”的合力,实现“警调对接”,联合调处化解民间纠纷、部分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的民事赔偿纠纷,努力打造了群众“有警情找警察,有矛盾找调解,有法律疑问找律师”的共识,旨在整合公安派出所与司法所资源,充分发挥派出所、司法所在基层矛盾纠纷化解中的组织者、参与者的重要作用,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率和效果。
协同发力 共建结对促平安
新兴县司法局与新兴县公安局在“所所共建”工作中,选取新城镇司法所、太平司法所、东成司法所与新城派出所、城南派出所、太平派出所、东成派出所开展共建试点,在四个派出所设置“人民调解工作室”,派驻人民调解员、引入村(社区)法律顾问或法律援助律等方式,实现三个共建结对,形成工作合力,有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一是实现人民调解工作共建结对。在派出所建立“人民调解工作室”,明确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工作室”工作范围,规范“警调对接”工作流程。二是推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与公安派出所的共建结对。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的村(社区)的集体或公民在派出所受理的矛盾纠纷,司法所安排村(社区)法律顾问配合派出所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参与化解派出所受理的案件。三是加强在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共建结对。一方面,邀请辖区的派出所民警加入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小组,作为矫正小组成员参与社区矫正日常教育矫治工作。另一方面,派出所与司法所联合一起走访安置帮教对象,精准对安置帮教对象进行安置、救助、帮扶、教育。
机制创新 法治赋能基层治理新提升
实践证明,“所所共建”打破了部门“单打独斗”的局面,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实现了“1+1>2”的效应,为基层治理注入了强劲动能,大大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
一是提升了矛盾纠纷化解效率与成功率。“所所共建”旨在树立基层大局稳定“一盘棋”思想,简单的纠纷由司法所负责组织调解,对于复杂纠纷,民、辅警与调解员共同介入,发挥“法理+情理”双重作用。今年以来,新兴县通过警调对接工作机制成功化解矛盾纠纷40宗。法律顾问参与派出所调解案件35宗,开展法律服务活动9场次,参与化解公安派出所受理的矛盾纠纷案件8宗。如近期东成司法所与东成派出所形成合力持续数月成功化解了一起经济赔偿纠纷;太平司法所联合太平派出所化解了一起长达四年的家庭承包土地分配矛盾纠纷。
二是提升了基层治理效能。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和民、辅警在联动中深入群众,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强化了派出所和司法所的“前沿阵地”作用,有效防止“民转刑”“小转大”案件发生。今年以来,我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29人,暂未发现有脱管、漏管和重新犯罪情况;在册安置帮教对象1159人,衔接率达到100%,重点帮教对象接送率达到100%,建档率100%,帮教率100%,暂未发现有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案(事)件及负面舆情的情况。
三是提升了群众满意度。“所所共建”模式有效衔接联动调解优势,从细处着手、往实处用力,进一步完善协作机制、优化服务内容、强化实战能力。全方位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法治需求,群众在派出所或司法所任一地点,都能便捷地获得调解、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指引等服务,减少群众在部门间“来回跑”,有效降低了纠纷、诉讼的时间和成本。推动法治资源与基层需求精准对接,为构建和谐稳定社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筑牢坚实的法治根基,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
今后,新兴县司法局将持续深化“所所共建”模式,力争在依法治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百千万工程”和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方面作出更多新的贡献,以高水平法治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