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化解基层纠纷,新城镇司法所认真贯彻落实《云浮市“四方联调”人民调解实施方案》,通过整合多方力量,成功化解多起纠纷,彰显了多元调解机制的显著效能。
小纠纷快调处 大矛盾早预防
近日,新城镇居民梁某与出租方冯某因店铺排水结构缺陷引发租赁合同纠纷。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迅速联合驻村律师介入,安抚双方情绪后了解详情。经查,合同未明确排水等设施责任但有口头承诺。工作人员通过联系前任租户并向咨询县住建部门获取专业意见,驻村律师通过向双方当事人阐明相关法律知识。最终,双方达成和解,解除合同,冯某退还部分押金。该案例通过落实“四方联调”机制,使小纠纷得到快速化解,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预防社会风险隐患发生。
警调联动无缝衔接 高效化解矛盾纠纷
近日,新城镇居民叶某长、冯某昌与叶某英、凌某光因租赁合同产生激烈争执,报警后,辖区派出所启动警调联动机制,与新城镇司法所无缝衔接,由镇司法所介入调解。经查,叶某英违反合同约定在承租点宰杀活鸡造成污染,双方对责任划分各执一词。镇司法所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从多方面耐心调解,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一致,叶某长等退还押金,叶某英等限期清退场地,互不追究其他责任。通过派出所和司法所的高效协同,快速化解矛盾纠纷,避免矛盾升级。
“四方联调”机制显实效 打造矛盾化解“快车道”
以上案例的成功调解,充分展现了镇司法所深化运用“四方联调”多元调解机制的显著成效。新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其中发挥枢纽作用,有机整合驻村律师的专业法律力量、住建部门的技术支撑、辖区派出所的执法保障以及调解员的情理疏导技巧,形成“专业互补、协同发力”的调解闭环。调解过程既严格遵循法律,明晰权责,为当事人提供解决路径,又注重化解当事人的心结,引导双方互谅互让,达成务实解决方案,有效维护了市场交易秩序与社会和谐稳定。
接下来,新城镇司法所将持续巩固和拓展“四方联调”机制优势,进一步优化联动流程,提升响应速度,致力于将基层纠纷高效化解在初始阶段,解决在诉讼之前,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通讯员:黎伟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