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委托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当事人授权他人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其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材料清单
| 索引号: | 114453210071774743/2025-00115 | 分类: | |
| 发布机构: | 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 | 成文日期: | 2025-10-16 |
| 名称: | 委托公证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5-10-16 | |
| 主题词: | |||
事项名称
委托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当事人授权他人以当事人的名义代理其民事法律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申请材料清单
序号 | 提交材料名称 | 原 件 / 复印件 | 备注 | |
1 | 自然人 | 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 | 原 件 + 复印件 | 其他有效的身份证件:护照;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及香港(澳门)居民身份证。 |
2 | 居民户口簿 | 原 件 + 复印件 | ||
3 | 暂住证 | 原 件 + 复印件 | 非本省户籍居民需提供 | |
4 | 法 人 或 其 他 组 织 | 法人或其他组织主体资格证明 | 原 件 + 复印件 | ①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等; ②法人代表证明、股东会决议文件、公司章程、企业机读档案登记资料等;③身份证件要求参见第1 项。 |
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他 有权签字人的身份证件 | 原件 | ||
6 | 委托书涉及的相关权利凭证 | 原 件 + 复印件 | ①购买房产:提供预售合同、发票等证明房产相关信息的证件资料;②出售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房地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到县行政服务中心的不动产登记中心部门出具《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结果证明》; ③其他 | |
7 | 委托书文本 N+1 份 | 原件 | N 为所需要公证书的份数,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公证处邮箱 xxxgzc@sina.com | |
8 | 受托人身份证件 | 复印件 | ||
主办单位:云浮市新兴县司法局 联系方式:0766-2883279
粤公网安备445321024453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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