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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新兴县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5321007177132P/2025-00013 分类:
发布机构: 云浮市新兴县审计局 成文日期: 2025-02-12
名称: 关于新兴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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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兴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2025-02-12  浏览次数:-

关于新兴县2022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新兴县审计局局长  伍文才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县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3年12月,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县政府《新兴县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对《审计工作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抓好审计问题整改,做好审计监督“下半篇文章”,确保审计整改落到实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认真落实整改任务,县审计局把审计整改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加强跟踪督促检查,深化审计结果运用,取得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整改工作的推进落实情况

  (一)统筹部署整改工作。县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审计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高位推动审计整改工作。县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批示,要求各部门要严肃认真整改审计查出问题。县政府通过召开审计整改工作会议,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研究整改工作重大事项,部署整改具体任务,协调解决审计整改难点问题,切实从讲政治的高度推进审计整改工作。

  (二)强化审计整改督促责任。县审计局落实审计的跟踪督促检查责任,汇总建立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台账,全面反映被审计单位的整改情况。定期检查、抽查整改落实情况,紧盯时序进度和工作成效。采取电话问询、发函提醒等方式,督促被审计单位强化措施,压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审计整改工作的质效。

  (三)认真落实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单位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建立问题整改工作台账,列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目标、细化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对于立行立改的问题,充分和审计部门沟通,提高审计期间的整改率;需分阶段整改、持续整改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整改期限,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二、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反映审计查出4个方面68个问题,截至2024年11月底,已完成整改53个,正在整改15个,整改完成率77.94%。促进相关单位通过归还原渠道资金、上缴国库资金、拨付资金、调账处理等方式整改金额42717.7万元,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10项。

  (一)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财政管理审计查出问题18个,已整改13个,整改金额10282.75万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7项。

  1.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1)预算草案编制方面。对预算草案编制不够细化问题,2024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切实将基本支出细化到款级经济科目。

  (2)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方面。一是对城乡义务教育公用经费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将加快专项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二是对省级涉农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底,2022年度涉农资金未支出金额15988.80万元已支出4399.29万元。三是对部分直达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未支出387万元,县财政正在科学调度资金,尽快支出;卫生健康领域其他事业发展性资金未支出436万元,已于2024年8月底完成支付。四是对粮食保障类资金支出进度缓慢的问题,2022年当年未支付的水稻保险保费367.94万元,已于2024年6月完成支付;未支付的粮食生产资金1038.69万元,已支付295.49万元,余下待支付743.20万元,县财政将进一步加大资金调控力度,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

  (3)资金使用不合规方面。对应发放到补贴对象个人账户的补助资金支付到补贴对象工作单位的账户问题,今后按照有关要求直接发放到个人社保卡账户;对向2名已死亡退休人员发放退休人员节日慰问金问题,已收回多发慰问金并加强部门沟通和监督审核工作。

  (4)股权投资管理方面。对投资超出协议约定的5年期限,未办理有关手续的问题,县财政局正督促广东新州发展有限公司、新成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尽快办理股权投资展期手续。

  (5)绩效评价工作方面。对预算单位绩效自评工作进展较慢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4年6月11日印发了《关于开展2023年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新财〔2024〕159号),推进2023年县级财政资金绩效评价工作。对绩效目标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县财政局通过加强学习,压实各环节责任,严格审核,提高绩效目标质量;对1个单位的2项资金未能完成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问题,县财政局督促业务主管部门严格履行职责,对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有效监控,确保如期完成绩效目标。

  2.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1)财政资金管理方面。对有10个单位违规发放遗属补助资金12.77万元的问题,8个单位共计6.99万元资金已归还原渠道,余下5.78万元正在追回;对有2个单位挪用专项资金10.66万元用于日常运行支出的问题,相关单位已严格按规定列支相关费用,强化审核把关力度、加强专项资金支出管理;对有3个单位47项重大经济事项未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问题,相关单位已进一步完善规范“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承诺今后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

  (2)非税收入方面。对有9个单位2022年度银行账户孳生的利息收入共19.37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的问题,相关单位立行立改,按规定将应缴未缴的19.37万元收入上缴县财政。

  (3)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对有10个单位在公务接待中存在无公函、无事前审批资料和超范围接待等问题,相关单位规范公务接待费的日常管理,强化审核把关力度,完善相关支出手续资料;对有9个单位大额圈存车辆加油IC卡的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执行加油卡圈存规定,并完善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对有6个单位在其他科目列支公务接待费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问题,相关单位严格按规定列支相关经费,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日常管理。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查出问题27个,已整改23个,整改金额16370.96万元。

  1.助企纾困审计情况

  (1)支持中小企业力度政策措施落实方面。对有1个政府采购项目没有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问题,相关单位承诺今后一切采购活动严格落实执行相关的采购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对有1个单位没有统筹制定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具体方案的问题,县教育局已于2022年7月15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并在政府采购预算中单独列示。

  (2)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对有1个单位拖欠中小企业工程项目费用20.74万元的问题,已经支付勘察费2.89万元,设计费17.85万元待拨付。

  (3)纾困政策落实方面。对有1个单位下属自来水公司收取243户水表初装费共20.01万元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对自来水厂的监督检查,摸清违规收取水表初装费的底数,已与村民协商并全部退还完毕。

  2.优化营商环境审计情况

  (1)企业开办便利化程度方面。对未按规定建设应用电子印章系统的问题,2023年7月已全面推行免费发放电子印章,通过“企业一网通办平台”和“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可免费申领电子印章;对涉企不动产登记未能“一窗办理”、“一网通办”的问题,已实现线下“一窗办理”和线上“一网通办”;对未按规定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的问题,我县于2024年7月3日印发《新兴县工程建设项目建立“土地资源和技术控制指标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并全面推行用地清单制;对未能建立招商引资“一个项目,一套台账”的问题,县商务局已将招商引资项目数据上传云浮市招商引资和企业服务一体化平台,完成项目全链条档案的初步录入,实现了“一个项目,一套台账”。

  (2)政策配套方面。对未按规定出台招商引资奖励办法问题,已草拟了《新兴县招商引资奖励办法(试行)》;对未全面梳理惠企政策、未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的问题,已收集并编制目前在实施的本级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惠企政策,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未建立“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的问题,2023年1月30日印发了《新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兴县推进“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府办函〔2023〕13号)。

  (3)生产经营成本方面。对未组织建立供水供电供气接入工程投资分担机制的问题,县发改局要求单位根据各自职能,结合我县实际,切实做好降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成本的有关工作;对未实施综合性区域评估的问题,新成工业园已全部完成11项区域评估工作,区域内建设项目单位免费共享共用区域评估成果。

  3.镇域经济审计情况

  (1)政策目标落实方面。对各镇部分经济发展监测指标年均增长未达到预期目标的问题,立足我县发展水平,2023年7月制定出台了《新兴县镇域经济发展规划》,2023年8月出台《新兴县全面推进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并督促各镇各部门落实到位,促进各项指标持续增长,确保完成预期目标;对未按规定编制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的问题,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村结合实际制订本镇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

  (2)项目和资金管理方面。对养殖小区项目建设进度较慢,导致滞留项目资金3163万元的问题,7个养殖小区已于2022年12月30日全面建成并达产,新兴县裕众农业投资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划转项目资金3163万元给新兴县裕通农业投资有限公司,并由新兴县裕通农业投资有限公司按照相关的合同约定完成支付;对未及时分配村级集体经济产业项目收益308.80万元的问题,因签订的租赁协议终止,308.80万元由新兴县裕通农业有限公司扣减实际经营承包款67.68万元后,退还剩余款项241.12万元给荣安温氏家禽公司;对24876.73万元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滞留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县财政完成支出11017.92万元,剩余13858.81万元中的2400万元资金,经县政府批复确定资金使用方向为用于发展壮大村级和自然村集体经济项目,将按进度进行支付,其余未支出的11458.81万元,等待划款。

  (3)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方面。对部分镇未全面应用行政执法“两平台”的问题,县司法局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督促各镇政府全面应用“粤执法”平台;对各镇承接的县级职权使用率偏低的问题,县司法局指导督促各镇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并建立健全县直部门与乡镇间案件移送以及协调协作机制。

  4.现代农业产业园审计审计情况

  (1)主管部门履职方面。对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将不符合条件的个体工商户作为实施主体纳入产业园建设的问题,今后遴选产业园实施主体时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把好准入关;对前期调研、沟通不充分,导致部分项目无法按规划实施,造成财政资金120万元闲置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在今后申报、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前,科学合理开展产业园实施主体及项目的公开遴选工作,并聘请专家开展可行性论证,通过后申报,确保财政资金高效安全使用;对有4个产业园的省级财政资金集中安排在少数企业的问题,今后在选取产业园实施主体和财政资金安排时,严格按照申报产业园相关文件要求,科学、合理制定资金分配方案,避免出现资金分配失衡或过于集中的问题。

  (2)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对将贷款贴息资金8.52万元补助给非用于产业园建设的贷款项目的问题,2023年7月11日已收回新兴县兴基畜禽养殖专业合作社8.52万元财政资金;对将土地流转补助资金10.94万元拨付给2个非产业园实施主体的问题,2个非产业园实施主体分别于2023年7月7日、10月10日退还财政资金10.94万元;对有2个实施主体购置的设备闲置的问题,广东华农温氏畜牧股份有限公司闲置的养猪设备于2023年3月5日正式投入使用,新兴县绿生源畜禽业专业合作社的优质鸡H型高效成套自动化设备于2023年6月18日投入使用,发挥了财政资金效益;对有4个产业园项目进度慢、执行有偏差,未能有效发挥资金效益的问题,一是新兴县茶叶产业园两家实施主体加强认识,明确项目支出进度时间节点要求,加快财政资金支出进度;二是温氏新兴优质鸡产业园“优质鸡模式创新养殖小区(家庭农场)升级”项目顺利投产;三是新兴县生猪产业园“50万头生猪屠宰加工(东园)厂区基础设施”项目已按照计划建设完成;四是广东省新兴县现代农业产业园实施主体新兴县温氏慧农猪业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22日已将34节课程全部上传完毕,供园区内政府、企业以及全国同行进行线上培训学习。

  (三)政府投资项目和民生资金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19个,已整改14个,整改金额12452.24万元。

  1.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使用审计情况

  (1)资金使用管理方面。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使用进度缓慢,造成闲置资金2137.12万元的问题,县财政局于2022年底与医保经办机构对账后,对于2023年的医疗救助预算资金不再安排划拨使用,尽量减少出现闲置资金的情况;对城乡医疗救助基金3716.8万元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滞留在国库的问题,已将中央资金189.3万元以及省级资金2112.5万元划入专户管理,县级资金1415万元已回收。

  (2)未严格审核把关人员信息方面。对有906名医疗救助对象重复参保的问题,2022年3月医保系统已完善系统设置,避免出现重复参保现象,并开展城乡医保数据与职工医保数据进行对碰核减处理;对有93人用旧的身份信息报销医疗救助费用的问题,针对85人多报销13.96万元的问题,已追缴多报销61人医疗救助资金3.9万元,针对8人少报销0.27万元的问题,已联系当事人退回;对62名死亡人员继续参保缴费的问题,2023年5月26日已按原渠道退回相关款项1.74万元。

  (3)制度建设方面。对未按要求制定城乡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问题,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医疗救助实施细则,统筹全市医疗救助工作,我县按照《云浮市医疗救助实施细则》(云医保发〔2023〕42号)执行;对未按要求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信息公开制度的问题,县医保局按要求完成了相关制度公开公示工作,医保经办机构按要求完成了城乡医疗救助款项收支公开公示工作;对未按要求建立城乡医疗救助基金清理和对账制度的问题,县医保局定期与医保经办机构对城乡医疗救助资金收支情况进行对账;对各部门之间未建立医疗救助对象人员信息共享机制的问题,已要求各职能部门每月10号前及时更新求助对象人员信息反馈到县医保局,并及时在系统中更新完善个人信息,尽量减少因更新不及时出现多报及漏报等情况。

  2.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计情况。

  (1)市重点项目未能按期开工或进展缓慢方面。对截至2022年11月底,有4个项目仍未开工建设的问题,目前均已经开工建设;对有2个项目因征地问题导致建设低于序时进度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大沟通协调力度,加快解决资源要素审批、指标安排及建设资金等问题,加快完善项目建设前期各项工作,推动项目加快建设。

  (2)多计项目工程款方面。对有7个项目因多计工程量或未按设计图纸施工等,造成多支付工程款3569.51万元的问题,其中3个项目已完成整改,按照实际工程量进行核算并支付合同款,4个项目正在整改,多计工程量部分将在拨付进度款时予以扣除。

  (3)建设项目程序方面。对有1个项目先施工后招标的问题,相关单位已出台了《项目实施流程管理制度》,今后政府投资的项目将按照制度执行;对有4个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就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承诺今后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的程序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有2个项目变更建设内容未办理变更手续的问题,相关单位补充办理了变更手续,承诺今后严格按规定对设计变更进行审查;对有1个项目未竣工先验收的问题,相关工程于2023年3月完成建设安装,并可投入使用。

  (4)执行合同条款方面。对有1个项目未按合同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款958万元的问题,截至2024年10月已支付885.34万元;对有1个项目超合同约定支付进度款3623.27万元的问题,目前施工进度已赶上支付进度,今后将加强工程项目的付款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比例据实支付工程进度款。

  (5)项目效益方面。对有1个信息化项目运行达不到预期效果的问题,“一部手机游新兴”小程序已于2023年12月4日上线运行使用,对游客提供服务。

  (四)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应整改问题4个,已整3个,整改金额3611.75万元,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共3项。

  1.资产信息方面。对有4个单位的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相关单位加强资产管理,对单位资产进行清查盘点,做到账、卡、实相符;对有2个单位将工程支出直接费用化的问题,相关单位已进行会计调账处理,规范核算管理。

  2.资产管理方面。对有12个单位未按规定进行资产盘点的问题,11个单位完成了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安全、完整,1个单位正在盘点中;对有2个单位处置或出租资产未履行有关审批程序问题,相关单位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日常工作中,进一步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程序、履行手续处置固定资产。

  三、下一步整改工作安排

  从整改情况看,截至2024年11月底,尚未完成整改的15个问题,涉及财政管理、重点民生和政府投资方面,主要存在以下需解决的困难:一是个别问题受限于本级财力薄弱,需筹措资金分阶段解决;二是有的问题整改属于持续整改类型。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决策部署,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要求,加大对未完成整改事项的整改力度。一是分类处理。审计部门对已到期未完成整改的问题,加强跟踪,推动尽快整改到位;对未到期问题,督促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路线图持续抓好整改;适时组织“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贯通协同各类监督力量。审计部门主动做好与纪检监察、巡察、组织人事等监督机关的贯通协作,对审计整改工作开展多种形式的联合督促检查,合力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到位。三是夯实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要强化整改主体责任、主管部门管理责任,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有力有序推进整改工作。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同时也是云浮建市30周年。面对新征程、新任务,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落实中央、省、市、县对审计整改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持续推进审计整改工作落细落实,努力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审计贡献。